青州市畜牧局2018年现代高效畜牧业发展项目设备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青州市畜牧局2018年现代高效畜牧业发展项目设备采购 项目预算:210.6万元 |
|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及单项预算安排: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采购发酵鸡粪处理设备、铲车、翻抛机、轨道、粉碎机、给料机、平移机、造颗粒机、筛分机、包装机、抛圆机等。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五条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来源:十环招标网==》 本项目预算210.6万元,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130万元+企业自筹80.6万元。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项目完成后,经济、社会、生态效益显著。 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执行国家和行业有关标准和规范要求,达到采购人要求。 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本项目要求达到国家相关检验评定合格标准。 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财库[2011]18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4】68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规。 6、设备质保期:一年。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7、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满足采购人对于本项目的技术要求。 付款方式:设备安装调试正常运行,经初验合格后,支付合同总价款90%,余款作为质保金,一年后无质量问题付清余款。 8、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9、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无。 |
|
三、论证意见: 详见附件 |
|
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8年12月17日起,至2018年12月20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8-12-21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
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青州市畜牧局 | 地址:潍坊市青州市尧王山西路1288号 |
联系人:邢科长 | 联系方式:18563063713 |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三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山东济南高新舜华路2000舜泰广场6号楼21层 |
联系人:刘德志 | 联系方式:13306361789 |
『专家论证意见.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