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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合玻纤板风管

   日期:2023-07-14 08:15     来源:中国建材网    十环网整理      浏览:279    
核心提示:4.1.2 规格为厚25mm,密度64kg/m[3],宽1 200mm或4 000mm。其他规格根据需要由供需双方商定。 4.1.3 导热性能与尺寸、密度偏差应符合GB/T 13350规定。 4.2

标准名称 复合玻纤板风管 标准类型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材待业标准标准号 JC/T 591-1995 标准发布单位国家建筑材料工业局 标准发布日期 1995-10-18批准标准实施日期 1006-05-01实施 附图图1; 图2;

标准正文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用复合玻纤板制作的复合玻纤板风管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    输与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无抗酸、碱要求,管内无凝结水,输送气体的温度和环境空气温度不高于50℃和不低    于一30℃的复合玻纤板风管。  2  引用标准     GB 4132  绝热材料名词术语 {TodayHot}    GB/T 5464 建筑材料不燃性试验方法     GB 10294  绝热材料稳态热阻及有关特性的测定  防护热板法     GB/T 13350  绝热用玻璃棉及其制品     GB J19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     GB J88  驻波管法吸声系数与声阻抗率测量规范     GB J243  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J300  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     GB J304  通风与空调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JC 469  吸声用玻璃棉制品  3  术语    本标准有关术语定义按GB 4132、GB/T 13350和JC 469规定。对上述标准没有涉及到的术语规定    如下: 3.1  复合玻纤板:外表面复合一层玻璃纤维布复合铝{HotTag}箔,内表面复合一层玻璃纤维布的玻璃棉板。 3.2  复合玻纤板风管:复合玻纤板经切割、粘合、胶带密封和加固制成的通风管道。 3.3  空气静压力:管内流动空气垂直作用于管壁的力。管内静止的空气在各流通断面上的静压力值相 等。 3.4  管壁变形量:风管壁在空气静压力作用下,管壁受力面中心点位移与管外壁大边长的百分比。  4  原材料 4.1  玻璃棉板 4.1.1  玻璃棉板应为非燃烧材料。 4.1.2  规格为厚25mm,密度64kg/m[3],宽1 200mm或4 000mm。其他规格根据需要由供需双方商定。 4.1.3  导热性能与尺寸、密度偏差应符合GB/T 13350规定。 4.2  玻璃纤维布      玻璃纤维布为中碱性,无石蜡浸润,织物密度14×13,厚0.12mm,宽1 000mm或1 200mm。 4.3  玻璃纤维布复合铝箔 4.3.1  氧指数不小于70。 4.3.2  规格为宽1 000mm或1 200mm,厚0.015或0.02mm。 4.4  铝箔胶带 4.4.1  氧指数不小于30。 4.4.2  规格为宽50mm或60mm,厚0.05mm。 4.4.3  剥离强度不小于12 N/25mm。 4.5  粘合剂 4.5.1  氧指数不小于60。 4.5.2  粘度、pH值、含固量、粘结强度应符合表1规定。                                         表  1 ───────────┬──────┬──────┬───────┬─────         名    称      │   粘度     │    pH值    │    含固量    │ 粘结强度                       │    Pas     │            │      %      │   MPa ───────────┼──────┼──────┼───────┼─────   复合玻纤板用粘合剂  │   10 ̄13   │    6 ̄7    │    56±3     │  ≥1.2 ───────────┴──────┴──────┴───────┴───── 5  技术要求 5.1  复合玻纤板 5.1.1.1  外观质量要求: 5.1.1.2  玻璃纤维布复合铝箔面粘贴牢固,表面无皱折、无损伤、无腐蚀、无污染。 5.1.2  燃烧性能为非燃。 5.1.3  吸声系数应符合表2规定。                               表 2 ──────┬──────┬──────────────────────────     密度    │    板厚    │      在以下倍频程中心频率(Hz)下平均吸声系数    kg/m[3]  │     mm     ├──────┬──────┬──────┬─────             │            │     250    │    500     │   1 000    │  2 000 ──────┼──────┼──────┴──────┴──────┴─────       64    │     25     │                       ≥0.50            ──────┴──────┴────────────────────────── 5.1.4 导热系数应符合表3规定。                                   表 3 ──────┬──────┬──────────────────────────     密度    │    板厚    │    平均温度为70±5℃时的导热系数W/(m·K)       kg/m[3]  │     mm     │                                                     ──────┼──────┼──────────────────────────       64    │     25     │                       ≥0.042           ──────┴──────┴────────────────────────── 5.2  复合玻纤板风管 5.2.1  保证项目 5.2.1.1  风管规格尺寸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5.2.1.2  风管折角缝和闭合缝必须粘合严密,无开裂缝隙。管壁无孔洞,铝箔面无腐蚀。 5.2.1.3  铝箔胶带必须粘贴严实,顺风管长度方向无拼接缝。 5.2.1.4  管壁加固必须符合抗管内正静压力或负静压力要求,管壁上所有穿孔缝隙必须用密封胶带严 密封堵。 5.2.1.5  与钢制连接件的搭接部位必须用胶严密粘合,其外围必须垫L型钢制压条用螺栓紧固、压实。 5.2.1.6  钢制连接件的焊缝严禁有烧穿、漏焊和裂纹等缺陷。 5.2.2  基本项目 5.2.2.1  风管外观应符合以下规定:          折角平直,直管两端面平行,榫接或套接缝处平整,管表面凹凸不大于5mm。钢制配件的法兰与管 壁垂直,翻边平整,宽度不小于6mm,紧贴法兰。铝箔胶带粘贴平整,管表面无损伤,无污染。 5.2.2.2  钢制连接件应符合以下规定:        表面平整,法兰螺孔孔距及与风管套接的螺孔孔距应符合施工规范要求,并具有互换性;焊接牢固, 焊缝处不设置螺孔。 5.2.2.3  风管加固应符合以下规定:         加固牢固可靠,间距适宜,整齐匀称。 5.2.3  尺寸偏差应符合表4规定。                                   表  4 ─────┬────────────────────────┬───────     顺次  │                 项          目                 │   允许偏差           │                                                │      mm   ─────┼─────────────────┬──────┼───────           │                                  │   ≤300    │     0           │           管(内)大边长           │            │    -3     1     │                                  ├──────┼───────           │                mm                │  <300     │     0           │                                  │            │    -4 ─────┼─────────────────┴──────┼───────     2     │   长度(每1.2m)                                 │    ±2 ─────┼────────────────────────┼───────     3     │   法兰或管端面平整度                           │      2 ─────┼────────────────┬───────┼───────           │                                │     法兰     │      3     4     │   矩形法兰或管两对角线之差     ├───────┼───────           │                                │     风管     │      4 ─────┼────────────────┴───────┼───────     5     │   矩形法兰焊缝对接处平整度                     │      1 ─────┼────────────────────────┼───────     6     │   矩形法兰边长                                 │     +2           │                                                │      0 ─────┴────────────────────────┴─────── 5.2.4 抗静压力强度       风管在500Pa空气静压力作用下,管壁变形量不大于1.0%,同时管的结合缝不开裂,管外表复合       层不脱胶。 5.2.5  纤维脱落        在管内风速15 m/s条件下,风管纤维不脱落。  6  试验方法 6.1.1  复合玻纤板试验。 6.1.2  非燃性试验按GB 5464规定进行。 6.1.3  吸声系数试验按GB J88规定进行。 6.1.4  导热系数试验按GB 10294 规定进行。 6.2  复合玻纤板风管试验 6.2.1  保证项目按GBJ304规定进行检验。 6.2.2  基本项目按GB J304规定进行检验。 6.2.3  尽寸偏差接GB J304规定进行检验。 6.2.4  抗静压力强度试验按附录A规定方法进行。 6.2.5  纤维脱落试验按附录B规定方法进行。  7  检验规则 7.1  出厂检验 7.1.1  检验项目        对每批产品必须按批随机抽样进行外观质量和形状尺寸检验。 7.1.2  组批与抽样 7.1.2.1  复合玻纤板以200张为一批,不足200张也为一批,每批抽检6张。 7.1.2.2  复合玻纤板风管以一项工程需要量为一批,每批抽检10%,但不得少于5件。 7.1.3  判定规则 7.1.3.1  复合玻纤板 7.1.3.1.1  抽检的样品全部符合要求则判该批产品为合格产品。 7.1.3.1.2  抽检的样品有二张不符合要求则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产品。如有一张不符合要求则进行二 次抽样,第二次抽检的样品全部符合要求则判该批产品为合格产品。否则判为不合格产品。 7.1.3.2  复合玻纤板风管 7.1.3.2.1  按保证项目要求检验,抽检的样品全部符合要求则判该批产品为合格产品。有一项不符合 要求则判为不合格产品。 7.1.3.2.2  按基本项目的要求检验,抽检的样品全部符合要求则判该批产品为合格产品。有一项不符合 要求则判为不合格产品。 7.1.3.2.3  按尺寸偏差要求检验,抽检的样品有80%以上的实测什符合要求则判该批产品为合格产 品。否则判为不合格产品。 7.2  型式试验 7.2.1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按本标准规定的型式检验内容进行形式检验:   a. 正式投产前的试验定型检验;   b. 产品、工艺或材料有较大改变时;   c. 正常生产的周期性检验,除监督部门规定的项目的检验周期外,其余项目3年进行一次;   d. 产品停产1年以上恢复生产时;   e.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   f. 国家监督部门提出型式检验要求时。 7.2.2  检验项目        除7.1.1条规定项目外,复合玻纤板应进行燃烧性能、吸声系数、导热系数检验;复合玻纤板风管应 进行抗静压力强度和纤维脱落检验。 7.2.3  组批与抽样 7.2.3.1  复合玻纤板 7.2.3.1.1  外观质量检验抽样按7.1.2.1条规定。 7.2.3.1.2  在同一批产品中抽样5张,按试验要求每张切取若干个试样分别进行燃烧性能、吸声系数 和导热系数检验。 7.2.3.2  复合玻纤板风管 7.2.3.2.1  保证项目、基本项目和尺寸偏差检验抽样按7.1.2.2条规定。 7.2.3.2.2  在制作该批风管的同一批复合玻纤板中抽样2张,按附录A、附录B要求各制作一段试验 样管分别进行抗静压力强度和纤维脱落检验。 7.2.4  判定规则 7.2.4.1  复合玻纤板 7.2.4.1.1  外观质量按7.1.3.1条规定。 7.2.4.1.2  进行燃烧性能、吸声系数和导热系数检验的试样,全部符合本标准要求则判该批产品为合 格产品。否则判为不合格产品。 7.2.4.2  复合玻纤板风管 7.2.4.2.1  保证项目、基本项目和尺寸偏差检验按7.1.3.2.1、7.1.3.2.2、7.1.3.2.3条规定。 7.2.4.2.2  进行抗静压力强度和纤维脱落检验的样管,实测值符合本瓢准要求则判该批产品为合格产 品。否则判为不合格产品。  8  标志、包装、运输与贮存 8.1  经检验合格的产品,复合玻纤板每批应附有合格证,注明制造厂名、厂址、生产晶期和本标准号。复 合玻纤板风管按GB J300规定填写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 8.2  出厂的复合玻纤板长度不超过2 400mm,用塑料布包装,边角与底面垫硬壳纸,每包不超过20 张。复合玻纤板风管单件散装,榫接口用塑料布包裹,塑料绳包扎,包扎部位垫硬壳纸。 8.3  运输过程运载工具应有防雨水措施,装卸时严禁碰、撬、摔。 8.4  复合玻纤板和复合玻纤板风管应在有防雨水和风沙的仓库内存放,室内有较好的通风措施。直管宜 立放,异形管可适当叠放。存放的地面应平整并垫塑料布。                                  附  录  A                       复合玻纤板风管抗静压力强度试验方法                                   (补充件) A1  试验原理     用气泵造成管内一定压力,测出管壁位移,以管壁位移计算在规定压力下的风管壁变形量。 A2  测试仪器     千分尺,精度0.001mm;     倾斜式微压计,精度1Pa。 A3  试验装置     试验装置见图A1      图中静压箱用厚度1.5mm镀锌钢板制成。箱左侧中心开有边长450mm的正方形孔,孔口上焊有 与孔口边长相等的30角钢法兰,用与试验样管连接。箱上焊有直径为8mm的充气管和测压管。充气管 上装有三通阀,用橡皮管与充气泵相连,测压管用橡皮管与倾斜式微压计相连。试验样管为一端封闭, 一端连接有3013  钢法兰的复合玻纤板风管,风管上的法兰与静压箱上的法兰对接,形成一个封闭的图A1 试验系统。试验样管壁厚为25mm,除底部外其余4个面的中心点各布置一个测量管壁位移的测点。 A4  试验环境     试验应在空气相对湿度为40% ̄80%的环境下进行。 A5  试验步骤      启动气泵,通过充气管向静压箱内充气,观察微压计读数,缓慢增大箱内压力。当箱内空气压力达到 500±5Pa时,8小时内保持压力不变,每隔1小时记录1次管壁各测点的位移,并检查管外壁复合层有 无脱胶部位。 A6  试验结果计算     风管壁变形量按下试计算:                           a                      δ=──×100%………………………… (A1)                           A 式中:δ──风管壁变形量,%;        a──各测点最大位移平均值,mm;       A──管外壁边长,mm。 A7  测试完毕后,拆除样管进行外观检查,观察管的结合缝有无开裂,外表面复合层有无脱胶。                              附  录  B                    复合玻纤板风管纤维脱落试验方法                               (补充件) B1  试验原理     在管道内造成一定风速,用滤膜采样,以对比法比较试验样管进、出口及空气环境中的纤浓度。 B2  测试仪器     0.8μm孔径核孔膜采样器;     电子扫描湿微镜;     倾斜式微压计,精度0.1Pa。 B3  试验装置     试验装置见图B1。     图中点A、点B为试验样管进、出口采样点,在A、B点断面各布置三个位置对应的核孔膜采样器。 比托管与倾斜微压计相连,用来测定管内风速。 B4  对纤维计数必须遵守的规则 B4.1  所测纤维直径和长度必须满足:       长度:大于5μm,,小于100μm       长度与直径之比:L/D>3       这些纤维明显不与粒径大于3μm的 颗粒相接触。 B4.2  在视场中只露出一端的纤维,只测出左边和上边的纤维,右边和下边的则下计。 B4.3  所测定的视场需在整个滤膜表面上随机选择,但不得重叠。 B4.4  关于纤维的集合。在其长度方向一点或多点可分,但在其余部分不可分为多根的纤维称为劈裂 纤维,其余的因相交叉或接触而形成的纤维集合体称为纤维族。 B4.5  如劈裂纤维整体符合B4.1中的规定,可算作一根纤维,其直径以不可分部分计算。 B4.6  如果纤维族中的单根纤维满足B4.1中的定义,则可按单根分别计算。如果没有任何一根符合 B4.1的定义,但纤维族本身作为一个整体,符合B4.1的定义则计算为一根。 B4.7  如果视场的1/8面积被纤维粉尘集合体所覆盖,则该视场应舍弃,另选一新的视场。       某些特殊情况如纤维与直径大于3μm的粉尘相接触,或发现大量纤维族,则应在记录中注明。 B4.8  测定纤维时最少测定50个视场。对长度大于5μm的纤维,必须测足100根。       如果在50个视场内不能测到100根纤维,则要增加观测视场数,直到数够100为止。但所观测的视 场总面积不应超过1mm[2]。  B5  试验步骤 B5.1  启动风机,用对开调节阀调节管内风速,使风速达到15±0.5m/s时保持不变。 B5.2  在试验样管进、出口采样点A、B断面对空气进行采样。同时在大气环境中选择3个适宜的点 用同样方法对大气进行采样。以上每个采样器在同一时间内一次采气量取1±0.1m[3]。 B5.3  对采集的样品按规定要求进行预处理和读数。 B5.4  按上述方法每隔2小时采样一次,共采样3次。  B6  试验结果计算     按下式计算纤维浓度:                                n   πR[2]  1                           C=── ──── ─                                N      A   V 式中:C──纤维数量浓度,根/m[3];        n──纤维总数,根;       N──观测视场数;       R──有效滤膜半径,m;       A──视场面积,m[2];         V──空气采样体积,m[3]。       各测点的纤维浓度取各自3次采样计算纤维浓度的平均值。       测点B与测点A及空气环境中的纤维浓度属同一量级则为无纤维脱落。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总参工程兵第四设计研究院提出。 本标准由总参工程兵第四设计研究院、国家建材局标准所和北京市海淀区康达复合玻纤风管厂共同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田致谦、刘武强、刘露、肖吉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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