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提高煤炭产业的集中度,加强对煤炭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维护矿产资源国家所有者权益,近日省人民政府第66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了省人民政府{TodayHot}第187号令,公布《山西省煤炭资源整合和有偿使用办法》,本办法共32条,自2006年2月28日起施行。 《山西省煤炭资源整合和有偿使用办法》明确了煤炭资源整合的范围、标准、程序以及价款收缴的方式、程序和分配比例。煤炭资源整合和有偿使用是一项涉及多个部门,需要多方参与、共同协作的工作,因此办法明确了各单位和部门的职责,对建立和保持良好的沟通渠道和协调机制做出了规定。另外办法在第五章法律责任部分对四种违法情形设置了处罚规定,强化了责任,以保障办法的有力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