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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气混凝土碳化试验方法

   日期:2023-07-14 08:13     来源:中国建材网    十环网整理      浏览:298    
核心提示:3.1碳化箱:下部设有进气孔。上部设有排气孔.且有湿度观察装置。盖(门)必须 3.2二氧化碳钢瓶。 3.3转子流量计。 3.4气体分析仪。 3.5调温调湿箱。 3.6天平:感量为1g。 3.7干湿球温

标准名称 加气混凝土碳化试验方法 标准类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标准名称(英) Test method for crbonation of aerated corcrete 标准号 GB11974一89

标准正文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加气混凝土碳化试验用仪器设备和试剂、试件,试验条件、试验 步骤、结果计算与评定和试验报告。       本标准适用于加气混凝土。   2引用标准       GE11969  加气混凝土性能试验方法总则         GB11971加气混凝土力学性能试验方法   3仪器设备和试剂   3.1碳化箱:下部设有进气孔。上部设有排气孔.且有湿度观察装置。盖(门)必须 严密。 3.2二氧化碳钢瓶。   3.3转子流量计。     3.4气体分析仪。   3.5调温调湿箱。   3.6天平:感量为1g。   3.7干湿球温度计。   3.8二氧化碳气体:浓度大于80%。   3.9钠石灰。   3.10保湿剂。  3.11 1%酚酞熔液:用浓度为70%的乙醇配制。   3.12 30%氢氧化钾溶液。   4试件   4.1试件制备?    按GB11969第2章的要求加工。  4.2试件尺寸  100mmXl00mmX100mm立方体试件。  4.3.试件数量       五组共15块。一组3块为对比试件;四组12块为碳化试件,其中三组9块用于碳化 深度检查,一组3块用于测定碳化后强度。 5试验条件                                                    5.1湿度       碳化过程的相对湿度为55%±5%。     空气和二氧化碳分别通过盛有硝酸镁过饱和溶液(以1g工业纯硝酸镁,200mL水的 比例配制)的广口瓶,以控制介质湿度。       保持碳化箱内湿度所采用的保湿刑,可根据下表选用。   饱和盐溶液的气相相对湿度 盐类 相对湿度      10       15         20        25 温度,℃ 氧化镁        34       34         33        33 碳酸钾        47       44         43        43 硝酸镁        57       56         55        53  往:需经常保持溶液中有固相存在。   5.2二氧化碳浓度   5.2.1二氧化碳浓度的测定       每隔一定时期对箱内的二氧化碳浓度作一次测定。一般在第一、二天每隔2h测定 一次,以后每隔4h测定一次。并根据测得的二氧化碳浓度,随时调节其流量,保湿剂 也应经常予以更换。       二氧化碳浓度采用气体分析仪测定,精确至1%。   5.2.2二氧化碳浓度的调节和控制       如下图所示,装配人工碳化装置,调节二氧化碳钢瓶的针形阀,通过流量计控制 二氧化碳浓度为80±5%。 6试验步骤   6.1试件在室温下,放入相对湿度为55±5%的调温调湿箱内,至试件的含水率达到平 衡,即前后二次(间隔时间为24h)的重量差不超过试件重量的0.5%。       调温调湿箱内需放入适量的钠石灰,以吸收箱内的二氧化碳。   6.2取一组试件,按GB119715.1条规定测定抗压强度(R0)。   6.3其余四组试件放入碳化箱进行碳化,试件间隔不得小于20mm。4d后,每天取一块 试件劈开,用1%酞酞溶液测定碳化深度,直至试件中心不显红色,则认为试件已完全 碳化。此时,取一组试件按GBl1971 5.1条规定测定其抗压强度(Rc)。 7结果计算与评定   7.1碳化系数按下式计算:                                Rc                            Kc=──                              R0 式中:Kc一一碳化系数;      Rc一一碳化后试件抗压强度平均值,MPa;     R0——对比试件抗压强度平均值,MPa。   7.2结果评定按GB11969第3章的规定进行。   8试验报告       试验报告应符合GB1l969第4章的规定。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国家建筑材料工业局提出。      本标准由国家建筑材料工业局硅酸盐建筑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上海市建筑 科学研究所、陕西省建筑科学研究所负责起草。       本标准由国家建筑材料工业局硅酸盐建筑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负责解释。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姜炳年、鲍俊海、姜勇、陈文瑜。       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原建筑材料工业部部标准JC273-80《加气混凝土碳化性 能试验方法》作废。

 
标签: 碳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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