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福建省确定的《福建生态省建设总体规划纲要》提出了治理“白色污染”措施:
按属地管理原则,以交通干线、城市、旅游景区等为重点,全面治理“白色污染”。严格控制生产、销售和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的发泡塑料餐具、塑料袋、农用薄膜等塑料制品。不得新建生产一次性使用的不可降解的发泡塑料餐具、塑料袋等塑料制品项目。对已建的此类企业限期进行技术改造,使其生产产品符合国家标准和国家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从规定期限起禁止销售和再经营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发泡塑料餐具。加强不可降解农用薄膜回收和综合利用。
最近,福建省确定的《福建生态省建设总体规划纲要》提出了治理“白色污染”措施:
按属地管理原则,以交通干线、城市、旅游景区等为重点,全面治理“白色污染”。严格控制生产、销售和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的发泡塑料餐具、塑料袋、农用薄膜等塑料制品。不得新建生产一次性使用的不可降解的发泡塑料餐具、塑料袋等塑料制品项目。对已建的此类企业限期进行技术改造,使其生产产品符合国家标准和国家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从规定期限起禁止销售和再经营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发泡塑料餐具。加强不可降解农用薄膜回收和综合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