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广 热搜: 涂料  资讯  国内  卫浴  科技  有限公司  塑料  中国  管材  板材 

平移式砂锯机技术条件

   日期:2023-07-14 08:13     来源:中国建材网    十环网整理      浏览:291    
核心提示:本标准规定了平移式砂锯机的结构型式、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等。 本标准适用于锯切天然石料用的平移式砂锯机(以下简称砂锯)。 2 引用标准 GB 699优质碳素结构钢 技术

标准名称 平移式砂锯机技术条件 标准类型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材行业标准标准号 JC531—94 附图图1;

标准正文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平移式砂锯机的结构型式、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等。 本标准适用于锯切天然石料用的平移式砂锯机(以下简称砂锯)。 2 引用标准 GB  699优质碳素结构钢  技术条件 GB  985气焊、手工电弧焊及气体保护焊焊缝坡口的基本形式与尺寸 GB  986埋弧焊焊缝坡口的基本形式和尺寸 GB/T1804一般公差 线性尺寸的末注公差 GB  1184形状和位置公差未注公差的规定 GB  3766液压系统通用技术条件 GB  5226机床电器设备通用技术条件 GB  9439灰铸铁件 GB/T13306标牌 JC205  花岗石建筑板材 JC401.2建材机械用碳钢和低合金钢铸件技术条件 JC40l.3建材机械用铸钢件缺陷处理规定 JC/T402水泥机械涂漆防锈技术条件 JC/T406水泥机械包装技术条件 ZBJ50004金属切削机床 噪声声压级的测定 3 结构型式 砂锯主要由四立柱机架,装有多根锯条的锯框,曲柄连杆机构和供砂系统组成。锯框由电机、曲柄连杆带动,沿水平导向装置作往复运动,同时沿立柱导轨作升降运动。基本结构见下图: 4 技术要求 4.1基本要求 4. 1. 1设计图样及技术文件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 4.1.2产品应按经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及技术文件制造、并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 4.1.3砂锯出厂应具有完整性,零部件、附件、配套产品齐全。 4.1.4易损件和备用件应具有互换性。 4.1.5电器设备应符合GB 5226的有关规定。 4.1.6采用液压的工作部分,应符合GB 3766的有关规定。 4.1.7机械加工部位线性尺寸的未注公差按GB/T1804-m级。 4.1.8焊接件应符合以下要求: a.焊缝坡口及形状、结构、尺寸应符合GB 985或GB986的规定; b.焊缝机械性能应不低于母材机械性能,承受交变截荷的焊接件,应消除应力; c.焊缝应无间断、假焊、烧穿、弧坑状缺陷及裂纹,咬边深度不大于1.5mm,长度不大于焊缝总长度的15%,焊后应清除焊渣及飞溅。 4.1.9铸铁件应符合GB 9439的有关规定;铸钢件应符合JC401.2和JC401.3的有关规定。 4.2性能要求 4.2.1锯切硬度小于HS90的花岗石的进给量应不小于30mm/h。 4.2.2锯切毛板平度,应不低于JC205中粗磨和磨光板材二级品的规定。 4.2.3锯切毛板厚度偏差,应不大于JC205中粗磨和磨光板材二级品的规定。 4.2.4平移导轨副的使用寿命,应不低于2500h;其他配套易损件的使用寿命,应符合相应标准的规定。 4.2.5供砂系统应设有混砂、布砂、分离和砂浆防溅装置。 4.2.6砂锯应设有安全保护装置: a.工作进给运动与快速升降运动应有互锁和限位保护装置; b.当进给受阻时,应能自动报警并停止进给,或自动调整进给量。 4.2.7砂锯进给速度的下限,应不大于10mm/h。 4.2.8砂锯应设有进给量指示装置。 4.3 主要零部件要求 4.3.1立柱 4.3.1.1导轨各导向面的直线度公差为GB1184中的8级;相对应的两导轨面的平行度公差为9级。 4.3.1.2拖板、镶条与导轨的配合间隙,在全行程范围内,应在0.05-0.50mm之间,并应运动灵活。 4.3.1.3安装横梁和纵梁的配合面应与导轨对应面平行,平行度公差为GB1184中的9级。 4.3.2机架横梁和纵梁 4.3.2.1两横梁和两纵梁应分别等长,误差不大于2mm。 4.3.2.2横梁和纵梁两端面对水平装配面或纵向水平中心剖面应垂直,垂直度公差为GB1184中的9级。 4.3.3锯框 4.3.3.1安装锯条的两端面应相互平行,平行度公差为GB1184中的11级。 4. 3.3.2锯框内档对角线长度之差应不大于3mm。 4.3.3.3各平移导轨装配面应相互乎行,平行度公差为GB1184中的8级。 4.3.3.4两V型导轨的中心面应在同一平面内,其平面度公差为GB1184中的8级。 4.3.3.5V型导轨中心线应与锯框纵向中心线平行,平行度公差为l.5mm。 4.3.4连杆 4.3.4.1两孔端面应与杆体纵向铅垂对称面平行,平行度公差为GB1184中的9级。 4.3.4.2两轴承孔轴线应与杆体纵向铅垂对称面垂直,其垂直度公差:与锯框连接端为GB1184中的9级;与曲柄连接端为12级。 4.3.4.3轴承孔的尺寸精度应不低于IT7;表面粗糙度数值R,不大于3.2μm。 4.3.5主轴组件。 4.3.5.1主轴及曲柄销材料应不低于GB699中有关45号钢的有关规定,调质硬度不低于HB2l7。 4.3.5.2曲柄销与曲柄装配端的锥度应不大于1:100。 4.3.5.3锥度配合部位接触面积应不少于70%。 4.3.5.4曲柄销轴线应与主轴轴线平行,平行度公差为GB1184中的9级。 4.3.6主轴皮带轮 基准端面对孔轴线的垂直度公差为GB1184中的8级。 4.4外观质量要求 4.4.1.表面应平滑、整洁。 4.4.2涂漆防锈应符合JC/T 402的有关规定。 4.5整机安装要求 4.5.1机架两对应边线应分别等长,其差值应不大于2mm;两对角线长度之差应不大于3mm。 4.5.2四立柱导轨对水平面应垂直,垂直度公差为0.20/1000。 4.5.3左右两组立柱导轨外侧面应在同一平面内,平面度公差为0.8mm。 4.5.4锯框横向应调整水平,误差应不大于0.20/1000。 4.5.5平移导轨副接触面积,线接触时应不小于60%;面接触时每25mm[2]×25mm[2]应不少于3点。 4.5.6主轴应调整水平,误差应不大于0.20/1000。 4.5.7连杆纵向中心线对锯框纵向中心线应平行,平行度公差为3mm:主轴皮带轮基准端面对连杆纵向中心线应平行,平行度公差为1.5mm。 4.6空运转要求。 4.6.1电器动作正确、可靠、指示无误。 4.6.2运行平稳、无故障和异常音响。 4.6.3锯框升降限位可靠。 4.6.4滚动轴承温升不大于40℃,平移导轨温升不大于30℃。 4.6.5噪声声压级不大于90dB(A)。 4.7负载运转要求 4.7.1符合4.6.1-4.6.4的规定。 4.7.2供砂系统工作正常。 4.7.3锯条张紧装置性能稳定可靠。 4.7.4荒料车锁紧、牢固。 4.7.5安全保护装置灵敏、可靠。 4.7.6性能应符合4.2条的规定。 5 试验方法 5.1对4.3.1.和4.3.1.3的检验:以导轨为基准调整水平,用合象水平仪和框式水平仪测量。 5.2对4.3.2.2的检验:以水平装配面或纵向水平中心剖面为基准,在平板上找正,用直角尺和塞尺测量。 5.3对4.3.3.1和4.3.3.2的检验:均用同一只钢卷尺比较测量。测量对角线时可在夹角处贴靠φ20mm左右的圆棒。 5.4对4.3.3.3的检验:以档板上平面为基准将锯框调整水平,用框式水平仪在四个平移导轨配合面上测量,取其最大相对差值。 5.5对4.3.3.4和4.3.3.5的检验:用尼龙丝贴靠基准面,用塞尺测量检验直线度;用同一只钢卷尺测量尼龙丝与锯框纵向中心线在两端点的距离差值,检验平行度。 5.6对4.3.4.l和4.3.4.2的检验:以连杆体纵向铅垂中心剖面为基准,在平板上找正,用百分表检测平行度;用直角尺和塞尺检测垂直度。 5.7对4.3.5.4的检验:将主轴置于平板和V型架上,找正主轴轴线,旋转主轴,在对称四个位置用百分表测量曲柄销素线两端,取其读数差的半值。 5.8对4.5.2的检验:用框式水平仪在内测一条导轨约1.5m高度处测量。 5.9对4.5.3的检验:用尼龙丝贴靠,在两立柱外侧槽口面上各垫一只等径钢丝,用塞尺测量四槽口与尼龙丝距离,取最大差值。 5.10对4.5.6的检验:用框式水平仪在皮带轮基准端面上测量。 5.11对4.5.7的检验:延长锯框中心线至连杆远端,测量锯框中心线与连秆中心线在两端的距离差值,和连杆中心线与皮带轮外缘端面的距离差值。 5.12空运转试验 5.12.1试验条件     a.安装调整合格,各部连结牢固、可靠,并装全锯条;     b.电器动作正确、可靠;     c.各润滑点润滑良好。 5.12.2试验方法     开机连续运转不少于1h,检验:     a.运行过程应符合4.6.1-4.6.3的规定;     b.噪声检验按ZBJ50 004的规定进行;     c.用数字显示温度计测量,应符合4.6.4的规定。 5.13负载运转试验 5.13.1试验条件     a.空运转试验合格; b.锯条材料应符合GB 699中65Mn的规定,宽度为180mm,厚度为6mm,每根锯条初始张力为80-130kN; c.锯条安装应与运动方向平行。贴靠平尺用百分表测量水平方向误差不大于0.15mm,垂直方向误差不大于0.l0mm: d.石料安置牢固,荒料车锁紧可靠; c.钢砂最大粒度不大于1.4mm,硬度不低于HRC62,且具有良好的韧性和棱角;钢砂配比及洒砂量应适应石材性能要求。 5.13.2试验方法 a.荒料车末进入前,先行对4.7.2进行独立运转试验; b.负载运转前,先将锯框垫起,并使进给机构工作,且锯框不能随其下降,以对4.7.5进行检验; c.初始进给量不大于10mm/h。待锯条全部埋入石料后,逐步达到正常进给量(不小于30mm/h); d.达到正常进给量后,连续观察1h,进给量指示稳定不小于4.2.1的规定;锯切后的毛板按JC205的有关规定检验应符合4.2.2-4.2.3的规定。 6 检验规则 6.1出厂检验 6.1.1每台砂锯必须经制造厂检验部门按本标准4.1条和4.3-4.4条及第7章规定的各项内容检验合格,并签发合格证明书后,方可出厂。 6.1.2砂锯为部件组装出厂,本标准4.5-4.7条(除4.6.5条外)的规定,由负责安装的单位在现场检验,井应作好检测记录,存入设备档案。 6.2型式检验 6.2.1型式检验应检验本标准的全部项目。下列情况之一,必须进行型式检验: a. 产品试制时; b.重要结构、采用材料、制造工艺有较大变化,可能影响性能时; c. 停产两年以上,恢复生产时; d.正常生产满30台时。 6.2.2型式检验的样机应在生产批中随机抽取一台。 6.3判定规则 每台砂锯均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 运转试验过程中因故障停机,故障排除后可重新试验,重新试验达到规定要求,仍定为合格,否则应判为不合格。 7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7.1每台锯机的标牌应在明显位置固定,规格应符合GB/T 13306的规定,内容应包括: a.产品名称及型号规格; b.执行标准代号; c.主要技术参数; d.生产厂名称; e.生产日期及出厂编号。 7.2包装应符合JC/T 406中第4~8章的有关规定。 主传动、连杆、立柱、横梁和纵梁、平移轨架、锯框、荒料车、钢轨等大型零部件,采用裸体包装方式;其他零件及配套产品采用箱装方式。产品出口的包装型式投协议执行。 7.3运输、贮存应注意防雨、防锈和变形。贮存期超过一年,应重新涂防锈油。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国家建材局建材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济南建材设备厂和中国人民解放军7814工厂负责起草。 本标准起草人周兆探、张嗣民、宋玉森、耿振华。

 
标签: 锯机
 
更多>同类资讯
已关闭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热门主题:
资讯词库     2019 2018 资讯 国内 化工 塑料 产品 家居 市场 行业 涂料 动态 价格 中国 地板 政策 玻璃 环保 法规 能源 产业 公司 卫浴 国际 智能 建筑 管材 项目 全球
词库分页     [1-2000]    [2001-4000]    [4001-6000]    [6001-8000]    [8001-10000]    [10001-12000]    [12001-14000]    [14001-16000]    [16001-18000]
[18001-20000]    [20001-22000]    [22001-24000]    [24001-260000]    [26001-28000]    [28001-30000]    [30001-32300]
 
网站首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