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市国土房产局公布调整后全市享受优惠政策的普通住房价格标准。从新公布的价格标准看,六个区的标准均进行了适当上调。
按照规定,深圳市确定的享受优惠政策的普通住房标准应同时满足以下三项条件:住宅小区的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单套住房建筑面积144平方米以下(含144平方米);实际成交价格在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2倍以下。按照市政府的有关规定,个人购买自用普通住房的,执行减半征收契税的优惠政策,适用税率为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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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价格标准公布有效期限为今年5月1日起至下次标准调整为止。市房地产研究中心副主任王锋表示,根据市场的价格变化情况,深圳市六个区的普通住房价格标准在本次均进行了小幅上调,比如罗湖区原为10500元,现调整为11000元。此价格将是税务部门征税的依据。
深圳市最新普通住房价格标准
罗湖区11000元以下
福田区11500元以下
南山区11000元以下
盐田区10500元以下
宝安区7500元以下
龙岗区7000元以下
注:以上价格为每平方米单位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