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广西林业管理部门获悉,自今年起,广西正式启动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制度。
按照2006年广西年初部门预算安排,今年广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规模为400万亩,补偿标准为5元/亩,其中4.5元为补偿性支出,0.5元为公共管护支出。补偿基金主要用于公益林的管护和补偿支出,包括建设森林资源消长变化监测系统、森林病虫害防治、森林防火、森林管护人员生{HotTag}活经费和公益林的抚育和补植等。
近日,广西下发通知,要求各单位在落实补偿面积时,应优先安排国有林场、自然保护区,以及高等级公路、铁路、重点河流沿线的自治区级以上重点公益林区域。
据记者了解,国家早在2001年在就启动了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工程。从2001年开始,国家每年安排广西3500万亩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面积,补偿基金1.75亿元,广西是全国获得补偿资金最多的省区。不久前,国家又新增广西1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面积860.45万亩,使广西1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面积达到4360.45万亩,补偿基金达19622万元。
广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制度正式启动后,纳入1和自治区级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范围的重点公益林面积将达到4760.45万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