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 昨日,南京市颁发了《南京市城市房屋安全管理条例实施意见》,就管好私拆乱改问题,给各相关部门“分工”。记者获悉,对于房屋的违法使用或装修的投诉,将在5日内应将处理结果答复报告人或投诉人。
据《条例》规定,申请许可项目的范围主要包括:包括四大类:一是拆改承重墙,;二是拆改承重梁、柱、板和基础结构;三是超过设计标准增大荷载,包括改变房屋设计使用功能;四是拆改商场、宾馆、饭店、影剧院、体育场馆等建筑中具有房屋抗震及防火功能的非承重结构。《条例》同时规定,房屋安全管理部门在接到关于装修的投诉后,通常应在3日内到现场查处,投诉案件处理后,应在5日内将处理结果答复投诉人。遇有重大险情的,应当立即到现场查处。对违法行为拒不整改的,应移交有关部门进入行政执法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