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发改委与18省(市、区)签订第二批关停、淘汰落后产能责任书,到2010年,将累计关停和淘汰炼铁能力4931万吨、炼钢能力3610万吨,涉及企业573家。加上此前的1批,我国关停和淘汰落后产能的省市达到28个,几乎包括了我国所有的钢铁主产区。第二批钢铁行业关停淘汰落后产能责任书的签订,{TodayHot}意味着钢铁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在全国展开。关停与淘汰落后产能的相关政策不断的完善,工作不断向纵深推进,这都是建立在对关停与淘汰落后产能认识不断深化的基础上的。纵观关停和淘汰落后钢铁产能的进程,有加快发展的态势,MRI(我的钢铁研究中心)分析认为,这主要是基于钢铁行业的要素结构发生变化。
l 关停与淘汰落后产能要建立在要素市场化的基础上
从经济增长的角度来看,关停和淘汰落后产能首先是个产业升级的问题,而产业升级依赖的是要素禀赋结构。不同要素禀赋结构决定了不同的要素相对价格,进而决定了市场主体的偏好,从而决定了产业的选择。所谓要素禀赋结构,说白了,就是构成产业的那些成本的价格结构。以劳动力和资金价格为例,如果产业的发展使得劳动力的数量优势得到充分利用,劳动力的稀缺性就会边际递增,价格自然上升;而劳动力价格上升的同时,随着资金量的不断积累,资金的稀缺性就会边际递减,价格自然下降,一降一升,自然就带来产业的变动,其核心就是价格的变动。价格作为市场经济运行的最关键信号,引导着市场主体进行着资源优化配置。
如果要素结构依然支持所谓的落后产能,那政策调控也只能是扭曲要素价格。短期来看,可能是产业升级的提升,但并没有作为基础的市场的支撑!相当多数的落后产能,依然存在对应的要素禀赋结构。所以,调控的有效性,还依赖于要素禀赋结构的升级。
作为劳动力和资金密集型的钢铁产业,正处于大的转轨环境中,当前的落后产能是有一定的非对称的要素支撑的,转轨需要时间。事实上,我们的要素市场本身就存在部分扭曲!非对成的低劳动力价格、双轨制的土地价格、低资源价格、低资金价格都是落后产能赖以生存的基础。要素市场化的推进过程直接与关停{HotTag}与淘汰落后产能相关。
要素禀赋结构作为产业升级的根本,决定了市场的走向,随着要素禀赋结构的提升,即便不依靠行政手段淘汰落后产能,所谓的落后产能也会自然淘汰。这就证明了市场为本的理念,要素禀赋结构决定了淘汰落后产能的可能性边界。
l 关停与淘汰落后产能的市场基础
2002年开始了新一轮经济上升周期。在一个供需两旺的景气周期内,再多的调控都有市场反弹的动力和可能。而且景气周期内的淘汰动作往往使得供给产生政策性短缺,进而推高通胀率。所以确定一个时期内的淘汰指标并非良策,因为周期的热冷决定了淘汰量的高低,区分冷热周期的淘汰指标显然更为理性。市场的拐点便是淘汰落后产能加快的起点。市场拐点的出现并没有准确的预测方法,就钢铁行业来讲,其与国民经济周期呈现相当的正相关性,所以,以国民经济周期的发展来判断钢铁行业的周期变动是一个有效的方法。就以往中国所形成的周期性时间来看,一个小周期一般是三到四年。从2002年开始的这一轮经济增长,已经持续里了五年多的时间,虽然目前是景气周期的延续,但预期一年内出现周期拐点的可能性是存在的。拐点之后的淘汰落后产能相对于周期景气之时的淘汰就是顺水推舟了。而就目前的钢铁行业来看,随着原燃材料等成本的大幅度抬高以及出口关税的大幅度调整,落后产能的成本和价格优势空间已经在相当程度上收窄,所以落后产能的市场基础在不断消弭。也因此,或许不到2010年,就完成了关停和淘汰落后能力的任务。
l 关停与淘汰落后产能的着眼点
或处于税收的考虑,或出于自身股份的考虑,亦或出于就业和稳定的考虑等等,各种原因共同造成了地方政府作为“既得利益者”惨杂进了关停与淘汰落后产能的落实当中,这主要表现在转移生产、改造扩产、伺机复活等技巧上。与大多数宏观调控一样,当调控政策与地方政府激励约束体制结合时,调控政策必然的被扭曲,所以考核机制和约束机制的变革就成为了政策执行与否的主要着眼点。国务院已经批转了《“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办法》,将减排不达标跟政绩挂钩,办法主要包含了一票否决制和责任追究制两项内容。关停和淘汰落后产能直接涉及到节能减排的完成情况。随着当局将淘汰落后产能作为对地方政府政绩考核的指标并不断量化的推进,政策执行力的提高是可以预期的。从2007年11月份的铁、钢、材的产量增长来看,关停与淘汰落后产能的进程已经并将继续加快。
l 关停与淘汰落后产能的指向选择
关停和淘汰落后产能的推进过程中,与以往的关停并转政策相似,经常性的出现所有制歧视和唯规模论的倾向。民营企业在自负盈亏的前提下的竞争偏好要大于预算软约束的国有企业,关停与淘汰落后产能的决策和执行的公平程度,在某种程度上讲,就是保护与打击市场竞争的程度。在唯规模论的单一指标下,往往忽视了技术性等应该有的指向。所以,公平的政策和非一刀切的政策安排应当成为当局的政策指向。
l 关停与淘汰落后产能的技术性选择
在关停与淘汰落后产能的技术性选择上,应当是激励政策与约束政策同步推进。差别电价、限时关停和设备拆除等等政策的实施和推进,的却起到了相当重要的促进作用,但财政减少、职工安排和偿还贷款等方面的压力,却不是这些约束政策可以解决的,所以在财政转移支付、员工再就业安排等方面对企业提供支持是必要的。也就是说,大棒可以再狠些,萝卜也要再甜些,这样更有助于问题的解决!国务院在2007年6月初出台的《节能减排综合方案》中提出了财政激励政策,此后国务院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和财政部尽快拿出资金额度、使用方式、资金下达和资金使用效果监督等具体实施方案。随后,安徽、山东、山西等地方开始建立落后产能退出机制,设立政府补偿资金,主要用于支持关停并转企业的补偿或补助。
l 结语
要素禀赋结构决定着淘汰落后产能的边界,政府应当尊重这一根本,切莫在关停与淘汰落后产能实行“大跃进”式的赶超战略;要素价格的不对称性是落后产能的生存基础,所以关停与淘汰落后产能的重要前提是要素市场化,所以不能就淘汰而淘汰,关停与淘汰落后产能相对于要素市场化改革是枝末问题、要素市场化改革是根本的和基础性的前提;而短期经济周期的变动于淘汰落后产能的推进速度直接负相关,其负相关关系决定了在经济景气周期内切不可盲目推进;在市场基础上的关停与淘汰落后产能的推进关键在于合理协调中央与地方的利益关系,进而推进执行力;在政策决策和执行上应当公平和多样,以保证民营企业的利益且不会将政策陷入规模决定一切的盲途;另外,就调控策略的选择来看,激励与约束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如何实现激励与约束机制的有效统一,应当成为调控政策的原则之一。在这样一个由宏观到微观,由战略到战术的认知框架中,或许我们对于关停与淘汰落后产能的认识可以更为系统和富有逻辑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