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疆巴楚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在县城开展了一次能效标识的专项监督检查工作。
此次检查对象为已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能源效率标识的产品目录》9类产品(家用电冰箱、房间空气调节器、电动洗衣机、单元式空气调节机、自镇流荧光灯、高压钠灯、中小型三相异步电动机、冷水机组、燃气热水器),重点监督生产、进口、销售前述9类产品是否按规定加贴统一的能效标识,使用的标识样式是否符合相关要求;能源效率标识的标注信息是否真实,使用的标识是否按规定进行了备案等,对销售不符合能效标识制度要求产品的违法行为,依据《能源效率标识管理办法》等的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同时,还进行了相应产品的能效标准宣贯,并建立长效的能效标识监管工作机制,指导销售单位销售符合能效标识规定的产品,保证《能源效率标识管理办法》的有效实施,为消费者提供消费参考的能效标识的标注质量把好关。
[小常识]
认识能效标识 选购省电产品
消费者如何选购一个省电的冰箱、空调、洗衣机等电器呢?对于消费者最为关心的这个问题,可简单地从“能源效率标识”着手选购省电产品。
能源效率标识的又称“中国能效标识”, 是一个蓝白背景的彩色标签,是附在用能产品或其最小包装物明显部位的一种信息标识;它是一个市场准入概念,直观地明示了家电等节能潜力大、使用面广的用能产品的能源效率等级,从而引导用户和消费者选择高效节能型产品,鼓励生产者制造节能型产品,逐步促成节约型消费模式。
2004年8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认监委联合发布《能源效率标识管理办法》,标志着能效标识制度在我国正式建立,并采取“企业自我声明+备案+市场监管”的实施模式;随后,陆续配套发布了系列产品能效标识实施规则,对目前已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能源效率标识的产品目录》9类产品(家用电冰箱、房间空气调节器、电动洗衣机、单元式空气调节机、自镇流荧光灯、高压钠灯、中小型三相异步电动机、冷水机组、燃气热水器),强制规定生产、进口单位按照相应的能效标准明示并备案产品的能效等级,其中,1级为耗能最低,2级、3级……逐级耗能增高。
根据对1批施行能效标识的电冰箱和空调节能和费用的测算,同样268升的家用电冰箱,能效为1级的要比5级的每天节省约0.7度电,每年可以节省约260度电,在整个电冰箱使用寿命期间可以节省约1560元(以电费每度0.5元、使用寿命12年计算);同样1.5P空调,1级产品比5级产品相比,每年大约节约电费200元~300元左右(以年制冷时间500小时记),而购买1级产品比5级需要多支付700元左右。这样,最多3年可收回初期增加的成本,而在空调的12年使用寿命期间至少可节约电费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