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处堆满如山高的砂石堆,无序的开采致使河道内布满大大小小的挖坑,河槽、河床遭到严重破坏。这是记者5月7日在河北涉县原交通局通达筑路有限责任公司砂石厂(以下简称通达砂石厂)所看到的一幕。该砂石厂位于涉左(涉县-左权)公路三尖坝路端清漳河内,在没有经过任何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下,已非法采砂10多年。
记者以买砂石的名义向该砂石厂几名上班的工人询问。他们告诉记者,“五一”节后他们刚上班,目前正在检修设备,如果开工每天可以生产1000立方米砂石。在清漳河边,几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村民气愤地对记者说:“在几百米的河道两边就有两家砂石厂,一个是有相关手续,有计划地采砂,一个则是交通局开办的这个砂石厂,不但没有手续,还把这个厂子承包给个人私挖乱采。每到汛期,清漳河两岸的村民就忧心忡忡,尽管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但都没有结果。虽然每年都有水利部门来检查,但结果都是不了了之。”一位年长的村民无奈地对记者说:“真希望政府官员能把老百姓的生命、财产当回事,难道非要等到洪水把老百姓给淹了才重视吗?”
在涉县水利局办公室,陈局长对关停通达砂石厂一事也颇显无奈。见到记者,陈局长首先肯定该砂石厂没有采砂证,属非法采砂。他说:“我们已经给该厂下达了清障决定书,并向县政府打了报告,县长也已签过字,这个问题正在处理中。”据他介绍,1996年涉县出现洪水灾害,冲垮了涉县境内的许多主要交通公路。为了尽快恢复交通,当时在资金困难的情况下,本着节约资金的原则,就由县交通局兴建了该砂石厂。当时砂石主要是由交通局自用。2007年,县交通局下属的通达筑路有限责任公司把该砂石厂承包给了冯某,承包期为3年,每年承包费为3万元。在涉县水利局出示的《2009年4月10日(涉水)清字(2009)第09号清障决定书》中,记者看到,涉县水利局只认定通达砂石厂在2009年4月10日之前,违反《邯郸市防洪条例》第三十条的规定,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安装设备和堆放物料,对非法采砂的行为却只字未提,只是要求该砂石厂2009年5月1日前清除障碍。记者告诉陈局长,虽然现已过了清障决定书所规定的5月1日前清障的大限,而通达砂石厂现状依旧,群众所反映问题还是没有得到解决。“按照规定,我们水利局没有强制执行权。下一步就看县政府如何协调了。”陈局长无奈地告诉记者。更令人不解的是,同样负有监管职责的涉县国土资源局,在通达砂石厂没有任何采砂审批手续的情况下,不但不进行监管,却每年都要收取5000元的矿产资源费。所开票据也均为已经过期的2004年收费票据。
河北省邯郸市水利局对涉县通达砂石厂的情况也是很清楚。该局水政科的甄科长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通达砂石厂非法采砂时间应该从2005年开始算起,清障决定书每年都下达。行政执法是个非常复杂的过程,水利部门又不能强制执行,要经过听证法院申请等程序。我们水利部门执法人员少,所以还需要地方政府的大力配合,治理河道非法采砂难这个问题在全国都比较普遍。”最后他向记者表示:“通达砂石厂的情况,作为我们水利部门该做的都做了,我们水利部门没有责任。”
据资料显示,清漳河其源有二:1源于山西昔阳县站岭,第二源于山西和顺至八赋岭,两源在下交漳村合并流于清泉村,下入涉县,在涉县径流总长为113公里。据刘家庄水文站实测资料显示,1963年最大洪峰流量为5660立方米/秒,1996年为4850立方米/秒。虽然1996年洪峰流量小于1963年,由于山区容易在暴雨时形成山体滑坡和大量泥石流,所以1996年河床平均比1963年抬高2米多,造成损失远远大于1963年。1996年洪水使沿河两岸水利设施全部被冲毁,电力、道路中断,所有小水电站被冲毁,冲毁了8万亩土地,106人流离失所,直接经济损失达3.2亿元。
时下汛期将至,如不及时对通达砂石厂的非法采砂行为进行治理,将形成很大的防洪隐患。一旦进入汛期,将直接威胁清障河两岸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目前,在媒体的监督下,此事已引起河北省涉县县委和政府的高度重视,涉县人民政府在不久前组织了县工商、水利、国土资源、交通等部门共同采取行动,依法制止该非法采砂行为。涉县工商局下达了停止非法加工砂石通知书,涉县水利局下达了停止非法采砂通知书,涉县国土资源局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占地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