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南县公安局电脑打印机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莒南县公安局电脑打印机采购项目,已经有关部门批准采购!预算金额15.02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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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莒南县公安局电脑打印机采购项目,详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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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同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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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8年10月10日起,至2018年10月13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招标投标法 第六章 责任 第四十九条 违反本法规定,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而不招标的,将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项目合同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来源:十环网==》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8-10-15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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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莒南县公安局 | 地址:莒南县人民路129号 |
联系人:崔洪钊 | 联系方式:7224150 |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大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东昌府区东昌路3 |
联系人:玄月 | 联系方式:15588553399 |
『莒南公安局设备参数确定版.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