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省级食品安全县基层监管装备配备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2018年省级食品安全县基层监管装备配备项目。 《==招标投标法 第七条 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对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依法查处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来源:十环网==》 2、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预算:35.36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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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及单项预算安排: 采购品目 品目名称 采购清单 H03 办公自动化系统设备 专用物资、摄录设备、终端设备、多功能一体机等设备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食品安全需要。 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符合国家规定验收合格标准。 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质量、安全标准合格,技术规格和物理特性详见采购文件。 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预留份额、评审加分、价格扣除、优先采购、强制采购等): 财库[2011]18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4】68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鲁财库〔2007〕32号《山东省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评审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规。 6.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6.1供货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0日内完成供货、安装并验收合格。 6.2供货地点:临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7.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严格执行合同条款。 8.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按项目所在地有关程序及现行规定验收。 9.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国家相关现行设计规范、规程、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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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本项目无需论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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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8年10月10日起,至2018年10月13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8-10-14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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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临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地址:临朐县龙泉路4128号 |
联系人:付丽 | 联系方式:0536-3169636 |
2.采购代理机构:青岛建通潍坊分公司 | 地址:山东潍坊高新区新城街道3371 |
联系人:胡雪菲 | 联系方式:0536-8235956 |
『需求方案.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