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寒亭区人民检察院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潍坊市寒亭区人民检察院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项目,为进一步深化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工作,认真落实普法责任制,加强延展犯罪预防工作的深度和广度,推动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建设。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九条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书面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来源:十环网==》 本项目预算为97万元,使用2018年度政府采购目录编码G02(其他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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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建设。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为进一步加强寒亭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本着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以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因此计划打造高标准、实用性的未检办案工作区和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通过建设寒亭区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增强青少年特别是在校中小学生的法律素养,深化社会主义法治观念,从根本上遏制寒亭区青少年犯罪发展态势。打造寒亭区青少年刑事检察办案工作平台,使之成为办理青少年刑事案件的司法办案场所。 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达到国家法律规范要求或相关行业标准。 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达到国家标准要求或相关行业标准。 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财库[2011]181 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4】68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鲁财库【2017】32 号《山东省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评审办法》。 6.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潍坊市寒亭区。 7.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以采购文件要求为准。 8.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达到国家标准要求或相关行业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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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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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8年10月10日起,至2018年10月13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8-10-14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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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潍坊市寒亭区人民检察院 | 地址:寒亭区通亭街4609号 |
联系人:贾曰强 | 联系方式:0536-3012009 |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齐信招标有限公司潍坊分公司 | 地址:山东潍坊高新区东风东街4899金融广场10座6楼 |
联系人:生玉杰 | 联系方式:0536-2259870 |
『附件:需求方案报告.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