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福山路灯有限公司聚福路(永安街-县府街)、崇文街(聚福路-奇泉路)路灯采购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聚福路(永安街-县府街)、崇文街(聚福路-奇泉路)路灯采购,共一个包。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七条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来源:十环网==》 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报价如有遗漏则视为对招标人的让利,投标人均应免费提供。 2、采购预算:本次招标的政府采购预算为50.22万元。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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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聚福路(永安街-县府街)、崇文街(聚福路-奇泉路)路灯采购。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支持节能环保、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企业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详见附件。 3、采购标的需执行的标准 国家相关标准:执行国家相关标准。 行业标准:执行行业相关标准。 地方标准:执行地方相关标准。 其他标准:/。 4、标的要求 质量要求:执行行业相关标准。 安全要求:满足国家相关规范。 技术规格:详见附件。 物理特性:详见附件。 5、项目实施要求 标的数量:详见附件。 供货期:详见附件。 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6、服务要求 服务标准:详见附件。 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灯具不少于3年,灯杆、灯翅不少于10年(投标单位可提供更长的质保期)。 服务效率:符合相关要求。 7、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现行规定执行。 8、其他技术及服务要求:详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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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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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8年10月10日起,至2018年10月13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8-10-14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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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烟台市福山路灯有限公司 | 地址:清阳工业园恒业路1号 |
联系人:姜少燕 | 联系方式:05352137868 |
2.采购代理机构:青岛佳恒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烟台分公司 | 地址:山东烟台芝罘区通世南路71861文化创意产业园区C区7号楼507室 |
联系人:于雯洁 | 联系方式:0535-6713323 |
『福山路灯采购需求方案路灯.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