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口市公安局公安业务装备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本项目为龙口市公安局公安业务装备采购,按一个包进行采购。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三条 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中标无效,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来源:十环网==》 本项目预算金额:贰拾壹万玖仟伍佰元整(¥219150.00) 付款方式:全部项目供货及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款的60%,运行三个月后无质量或技术问题,支付合同价款的30%,质量保证期满后(无息)付清余款。 供货安装期:接到招标人电话通知后,7日历天内供货完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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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详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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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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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8年10月11日起,至2018年10月14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8-10-15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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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龙口市公安局 | 地址:龙口市港城大道699号 |
联系人:温春洲 | 联系方式:0535-8788923 |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嘉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烟台分公司 | 地址:山东烟台市龙口市东莱430 |
联系人:王嘉祥 | 联系方式:15806440512 |
『需求方案.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