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环卫处泰安市环境卫生管理处所需除臭设备供应商(预中标单位)备选库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为了加强对供应商的使用管理,提高供应商工作质量和效率,泰安市环境卫生管理处根据工作需要建立供应商备选库,拟对除臭设备供应商集中进行政府采购。 《==招标投标法 第五章 评标 第三十七条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来源:十环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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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见附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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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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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8年10月11日起,至2018年10月14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8-10-15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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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泰安市环卫处 | 地址:长城路16号 |
联系人:宋娜 | 联系方式:0538-5368165 |
2.采购代理机构:东正泰安分公司 | 地址:山东泰安泰山温泉路832 |
联系人:张晓华 | 联系方式:15552803175 |
『环卫处-除臭设备-需求方案.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