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县环境保护局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第三方技术服务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费县全县污染源普查、项目预算105.3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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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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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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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8年10月11日起,至2018年10月14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三条 对招标投标活动依法负有行政监督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来源:十环网==》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8-10-15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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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费县环境保护局 | 地址:费县文化路68号 |
联系人:刘霞 | 联系方式:05395221618 |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元真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山东临沂河东区滨河东路与中昇大街1环球阳光城A号楼10楼 |
联系人:沈友旗 | 联系方式:8099095 |
『采购需求.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