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乐县委县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昌乐县城关商务社区1号楼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因昌乐县城关商务社区1号楼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已到期,现决定对昌乐县委县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的昌乐县城关商务社区1号楼物业管理服务项目进行采购。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条 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来源:十环网==》 本项目主要服务内容包括:商务社区1号楼(含党校会议厅)卫生保洁及消防、电梯、水电等设备设施运行维护,周边道路及停车场秩序维护;能源中心的中央空调机组及高低压配电;文化体育公园内喷泉、雕塑、广场地面维修、背景音响等设施运行维护的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项目预算为419.111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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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及单项预算安排: (1)采购内容:昌乐县城关商务社区1号楼物业管理服务; (2)数量:详见需求方案; (3)预算安排:项目总资金共计419.111万元。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 昌乐县城关商务社区1号楼物业管理服务。 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执行国家、本地区和行业有关标准和规范要求,具体详见需求方案。 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详见需求方案。 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预留份额、评审加分、价格扣除、优先采购、强制采购等):财库[2011]18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4】68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鲁财库〔2007〕32号《山东省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评审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规。 6.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1)交货安装时间:本次招标服务期限:1年。 (2)交货地点:服务地点:昌乐县城关商务社区1号楼、周边道路及停车场、文化体育公园等。 7.需满足的服务期限:本次招标服务期限:1年。 8.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按当地有关规定程序验收。 9.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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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详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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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8年10月13日起,至2018年10月16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8-10-17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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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昌乐县委县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 | 地址:昌乐县城关商务社区1号楼 |
联系人:钟庆华 | 联系方式:0536-6271917 |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世纪华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潍坊市高新区金马路健康街交叉口东南角紫京国际大酒店14F |
联系人:刘香君、丰素玲 | 联系方式:18506453009、15966177899 |
『1-附件:需求公示需求方案及专家论证.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