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县殡仪馆火化机(2号)大修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行惠民殡葬政策加强全县公益性公墓建设的实施意见》费政办发【2017】57号文,费县殡仪馆火化机(2号)使用频率剧增,致使火化机(2号)需要大修。 《==招标投标法 第六章 责任 第四十九条 对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的项目,可以暂停项目执行或者暂停资金拨付;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来源:十环网==》 经过费县殡仪馆党支部全体党员讨论决定,火化机(2号)大修,预算1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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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火化机(2号)大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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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火化机(2号)大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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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8年10月11日起,至2018年10月14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8-10-14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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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费县殡仪馆 | 地址:费城街道办事处新石沟南 |
联系人:李维乾 | 联系方式:0539-7335826 |
2.采购代理机构:无 | 地址:无 |
联系人:无 | 联系方式: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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