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任城区机关事务管理局任城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汽车采购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预算安排:54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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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项目为任城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汽车采购项目,汽车3辆,分别为MPV1辆、新能源SUV1辆、新能源轿车1辆。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八条 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收。==来源:十环网==》 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技术标准和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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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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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8年10月15日起,至2018年10月18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8-10-19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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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济宁市任城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 地址:任城大道89号任城商务中心201室 |
联系人:杨传瑞 | 联系方式:15725373483 |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广泰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山东济宁任城海关路17公安局宿舍南院4号楼西单元一层西户 |
联系人:戴义宇 | 联系方式:13280033233 |
『采购方案.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