郯城县交警大队材料印刷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临沂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郯城大队材料印刷服务采购项目,本项目预算50万元。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八条 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或者经招标人同意,可以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来源:十环网==》 |
|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详见附件 |
|
三、论证意见: 无 |
|
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8年10月15日起,至2018年10月18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8-10-19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
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郯城县交警大队 | 地址:临沂市郯城县郯东路80号 |
联系人:许丽梅 | 联系方式:0539-6657012 |
2.采购代理机构:临沂宏丰招标有限公司 | 地址:山东省临沂临沭常林105 |
联系人:刘博 | 联系方式:14753999447 |
『附件.zi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