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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国土资源局任城区分局2018年09月27日发布济宁市国土资源局任城区分局济宁任城区安居街道、南张街道农村房地一体化不动产登记项目(南张片区)需求公示

   日期:2018-10-17     来源:山东政府采购网    十环网整理   作者:济宁市国土资源局任城区分局     编辑:winwa       浏览:37    
核心提示: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完成南张街道范围内宅基地地籍测量和权属调查及数据库建设工作。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07)、《地籍调查规程》(

《==招标投标法 第四章 开标 第三十四条 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开标地点应当为招标文件中预先确定的地点。==来源:十环网==》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条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设有标底的,应当参考标底。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来源:十环网==》
济宁市国土资源局任城区分局济宁任城区安居街道、南张街道农村房地一体化不动产登记项目(南张片区)采购需求公示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农村宅基地管理,保护和增进农民合法财产权益,推进农村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不动产权籍调查工作的通知》 (国土资发〔2015〕41号)、《关于进一步加快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发证有 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16〕191号)、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关于做好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登记工作的通知》( 鲁国土资字〔2018〕191号)及济宁市国土资源局济宁市财政局济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做好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登记工作的通知》(济国土资发〔2018〕60号)的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实际情况及为下一步更好地服务于运河新城的建设,决定开展济宁任城区安居街道、南张街道二个街道范围内的农村宅基地及房屋等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的权籍调查,为统一登记发证工作提供基础支撑。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三条 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中标无效,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来源:十环网==》
此项目为南张片区的权籍调查。预算金额为151.26万元。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完成南张街道范围内宅基地地籍测量和权属调查及数据库建设工作。 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07)、《地籍调查规程》(TD/T1001-2012) 需执行的行业标准: 《农村地籍和房屋调查技术方案(试行)》 需执行的地方标准: 济宁市国土资源局济宁市财政局济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做好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登记工作的通知》(济国土资发〔2018〕60号)、《济宁市任城区农村宅基地及其地上房屋不动产权籍调查实施方案》 需执行的其他标准、规范: 《全球定位系统(GPS)测量规范》(GB/T18314-2009) 、《全球定位系统实时动态测量(RTK)技术规范》(CH/T2009-2010) 、《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图图式第1部分:1:500,1:1000,1:2000地形图图式》(GB/T20257.1-2007) 、《不动产权籍调查技术方案》(试行)。 需满足的质量要求:提交的成果满足国家、省相关标准和技术要求,同时满足济宁市地籍管理和不动产登记管理的要求。 需满足的安全要求:符合国家保密要求 技术规格要求:(1)平面坐标系统采用 2000 国家大地坐标系,3°带高斯正形投影,中央子午线为 120°; (2) 高程系统采用 1985 国家高程基准,基本等高距为 0.5 米,山地部分等高距为 1.0米;(3) 房产分户图上面积以平方米为单位,精度准确到 0.01 平方米;房屋边长以米为单 位,精度准确到 0.01 米。。 物理特性;符合国家要求。 项目交付或实施时:2019年6月。 项目交付或实施地点:济宁市任城区。 需满足的服务标准:符合相关规程要求。 需满足的服务期限:二年。 需满足的服务效率:保质保量完成工作要求。 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符合采购文件及国家相关技术规程。 其他技术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其他服务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三、论证意见:
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8年9月27日起,至2018年9月30日止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8-10-01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六、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济宁市国土资源局任城区分局 地址:济宁市供销路北首2号
联系人:王科长 联系方式:13205370789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美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济宁任城环城北路12省淮河局办公楼二楼东
联系人:刘姗姗 联系方式:13225370894
『需求内容(南张).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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