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阳县磁窑镇人民政府宁阳县磁窑镇后李村等村土地整治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1、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项目实施后,可新增耕地5.33hm2,新增耕地率28.58%。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八条 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或者经招标人同意,可以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来源:十环网==》 项目实施后,项目区域内新增耕地质量可与周边现有耕地集中连片,经过整治,土地平整度、灌排条件等自然质量等指标均与整治前有显著改善。项目实施后,道路和水利配套完善,从而提高粮食单产。土地利用等相比整治前周边现有耕地区域提高1个等别。 2、采购标的需执行的标准:国家相关标准:执行国家标准及相关规定。 行业标准:执行行业标准及相关规定。地方标准:执行地方标准及相关规定。其他标准:执行国家标准及相关规定 。 3、标的要求:质量要求:达到《项目规划设计报告》的要求。安全要求:合格。技术规格:合格。物理特性:合格。 4、交付要求:标的数量:详见需求方案。交付或实施时间:详见需求方案。交付或实施地点:宁阳县磁窑镇。 5、服务要求:服务标准: 合格。服务期限:2个月。(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的书面通知为准)。服务效率:按时、保质、保量完成项目要求。 6、验收标准:采购人以采购文件、成交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合同为依据,成立验收小组,负责对项目进行全面验收。成交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供详细的系统验收方案。 7、其他技术及服务要求:见采购需求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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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详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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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详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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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8年10月16日起,至2018年10月19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8-10-22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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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宁阳县磁窑镇人民政府 | 地址:宁阳县磁窑镇 |
联系人:鹿凡生 | 联系方式:0538-5815869 |
2.采购代理机构:济南百思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 地址:山东泰安泰山东岳大街以南、校场街以西53华泰财富广场A号楼4层406号 |
联系人:王利民 | 联系方式:15610365585 |
『需求方案.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