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机关单兵设备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本项目主要对22套单兵设备进行采购,预算金额为19.8万元。 《==招标投标法 第十七条 招标人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应当向三个以上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资信良好的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出投标邀请书。投标邀请书应当载明本法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事项。==来源:十环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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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详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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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详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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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8年10月16日起,至2018年10月19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8-10-19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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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机关 | 地址:济南市经十路9977号 |
联系人:王燕 | 联系方式:68886381 |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沃尔德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山东济南历城历城二环东路3966 |
联系人:闫工 | 联系方式:13001727276 |
『单兵设备参数-需求公示.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