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张店区发展和改革局张店区乡村振兴战略规划采购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1. 通过编制乡村振兴战略规划,进一步理清张店区“三农”工作的发展思路,通过政策执行和政策创新,积极引导和有效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在张店区的实施。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六条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来源:十环网==》 2、预算安排:张店区乡村振兴战略规划采购项目2000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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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项目名称:张店区乡村振兴战略规划采购项目 2、供应商资格要求 (1)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有效证件;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应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www.creditsd.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3)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 (4)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及城市规划专业高级职称;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采购货清单及参数:详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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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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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8年9月27日起,至2018年9月30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8-10-01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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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淄博市张店区发展和改革局 | 地址:淄博市张店区新村西路226号 |
联系人:陈女士 | 联系方式:0533-2863235 |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普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山东淄博张店北京路与华光路路口南100米华侨大厦3001 |
联系人:王巧智 | 联系方式:13386430165 |
『需求方案-战略规划附件.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