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邑市下营镇人民政府前柳社区服务中心新建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项目概况:昌邑市下营镇人民政府前柳社区服务中心新建项目位于新沙路以北、前柳小学以南、前柳村出村路以西。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三条 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中标无效,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来源:十环网==》 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2816㎡,总建筑面积1005.77㎡,规划建设1栋社区服务中心大楼(主体3F,局部2F)。详见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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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 品目代码 品目名称 项目内容 B01 建筑物施工 详见工程量清单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昌邑市下营镇人民政府前柳社区服务中心新建。该项目的开发建设对于做好昌邑市下营镇社区服务工作,改善城市面貌,加快城市化进程,提高和改善当地居民的居住环境条件具有积极的作用,使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有利于社会的稳定和发展,对促进当地经济快速发展,促进两个文明的建设和社会的安定,将发挥重要的作用,项目的建设是十分必要的。 3.满足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符合国家、省、市及地方相关施工标准及规范等要求。 4. 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达到现行国家、省、市或行业的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等的要求。 5.需满足采购政策要求。 财库〔2011〕181 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财库〔2014〕68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鲁财库〔2007〕32 号《山东省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评审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规。 6.项目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工期:见采购文件。 地点:昌邑市下营镇前柳村。 7.满足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及地方相关规定。 8.项目验收标准: 根据工程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及当地有关规定程序验收,工程质量验收达到国家合格标准。 9.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 详见采购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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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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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8年9月27日起,至2018年9月30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8-10-01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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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昌邑市下营镇人民政府 | 地址:昌邑市下营镇 |
联系人:徐主任 | 联系方式:0536-7851001 |
2.采购代理机构:天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潍坊分公司 | 地址:山东潍坊市高新区新城街道北苑小区北宫东街32992号楼409 |
联系人:李婉 | 联系方式:13863666219 |
『昌邑市下营镇前柳社区服务中心-清单.zi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