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水利移民管理局山东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情况(2018年度)监测评估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综合考虑区域代表性、平衡性、连续性及移民人口指标等因素选取济南市章丘区等29个县(市、区)开展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情况(2018年度)监测评估,其他有后期扶持工作任务的县(市、区)按照监测评估工作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一条 招标人不得强制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不得限制投标人之间的竞争。==来源:十环网==》 按照《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情况监测评估工作纲要(试行)》(发改农经[2011]1033号)、《山东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情况监测评估工作管理暂行办法》(鲁水移字[2013]131号)和《山东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情况(2018年度)监测评估技术工作大纲》要求对我省2018年度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情况、后期扶持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效果等进行跟踪监测和系统评估。预算总额53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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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监测评估单位在对监测评估县(市、区)外业调查、资料统计分析等工作的基础上编制监测评估单元报告并配合完成全省监测评估报告编制,监测评估单位编制的监测评估县(市、区)单元报告应征求市、县两级水利移民管理机构的意见;技术牵头及全省监测评估报告编制单位提供技术服务并编制全省监测评估报告。监测评估工作成果应满足合同和《山东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情况(2018年度)监测评估技术工作大纲》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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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同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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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8年9月28日起,至2018年10月1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8-10-01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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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山东省水利移民管理局 | 地址:济南市历山路127号 |
联系人:王剑南 | 联系方式:0531-81932811 |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水务招标有限公司 |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和平路35号 |
联系人:乔首伟 | 联系方式:15953178031 |
『政府采购服务招标方案-监测评估9.27定.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