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阳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放射科防护工程建设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符合GB18871-2002《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的要求。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条 招标代理机构违反本法规定,泄露应当保密的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情况和资料的,或者与招标人、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来源:十环网==》 符合GBZ/T147-2002《X射线防护材料衰减性能的测定》(100KV下测定值)放射防护相关质量标准 包含原放射科铅门及铅玻璃的拆装费用。 预算控制价格6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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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详见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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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同意采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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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8年9月26日起,至2018年9月29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8-09-30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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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宁阳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 地址:宁阳县兴隆街169号 |
联系人:孔娜 | 联系方式:05382093716 |
2.采购代理机构:无 | 地址:无 |
联系人:无 | 联系方式:无 |
『需求公示1.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