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泰市燕鸣希望小学塑胶操场建设和室内体育馆建设采购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1、项目内容:本项目位于新泰市燕鸣希望小学,包括塑胶操场建设、室内体育馆建设工程等; 2、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354.752668万元;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投标法 第三章 投标 第二十五条 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招标的科研项目允许个人参加投标的,投标的个人适用本法有关投标人的规定。==来源:十环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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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采购内容、数量详见工程量清单。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达到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行业的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的要求。 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详见工程量清单。 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文件规定、《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文件规定、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6]90号)文件规定、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评审办法》的通知(鲁财库[2007]32号)文件规定。 6、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工期要求60日历天,施工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7、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详见工程量清单。 8、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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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详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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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8年9月30日起,至2018年10月6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8-10-07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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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新泰市燕鸣希望小学 | 地址:新泰市青云街道办事处何李村 |
联系人:沈维保 | 联系方式:0538-7070727 |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阳光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 | 地址:山东省泰安市泰山区泰安市东岳大街中段298号财富中心408室408 |
联系人:孙丰强 | 联系方式:15092810337 |
『采购需求方案.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