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城管执法局本级城管指挥调度中心公共服务(指挥)平台软硬件拓展系统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山东省泰安市城市管理局城管指挥调度中心公共服务(指挥)平台软硬件拓展系统采购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六条 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来源:十环网==》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42.44万元。资金性质:财政性资金,已由泰安市财政局审核备案。 |
|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及单项预算安排: 本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 山东省泰安市城市管理局城管指挥调度中心公共服务(指挥)平台软硬件拓展系统采购项目; 具体数量详见附件。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因指挥调度中心升级需要,采购相关软件及硬件,保障当前工作需求。 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达到国家相关要求合格标准 4.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按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鲁财库〔2007〕32号、财库[2014]68号、财库[2017]141号等文件要求执行 5.交付或实施时间:合同签订并接到采购人供货通知后7日内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交付或实施地点:泰安市。 6.需满足的服务标准:合格标准。 服务期限:同交付或实施时间 服务效率:交付或实施时间完成项目内容 7.验收标准:合格标准 8.其他技术及服务要求:符合相关要求及服务标准及规范 |
|
三、论证意见: 无 |
|
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8年9月30日起,至2018年10月3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8-10-08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
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市城管执法局本级 | 地址:泰安市泰山区金山路32号 |
联系人:张虎 | 联系方式:0538-8538557 |
2.采购代理机构:青岛国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 地址:山东省泰安市岱岳区开元路0东方集团五楼 |
联系人:高杰 | 联系方式:0538-6551383 |
『03需求方案-山东省泰安市城市管理局城管指挥调度中心公共服务(指挥)平台软硬件拓展系统采购项目.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