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福山区环境卫生管理处双龙路、紫光路人行道方砖及路边石工程、曙光西路、连福街沥青罩面工程施工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双龙路、紫光路人行道方砖及路边石工程、曙光西路、连福街沥青罩面工程施工。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四条 招标人应当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合理时间;但是,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二十日。==来源:十环网==》 本项目共分为二个标段,第一标段:双龙路、紫光路人行道方砖及路边石工程;第二标段:曙光西路、连福街沥青罩面工程。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报价如有遗漏则视为对采购人的让利,供应商均应免费提供。 2、采购预算:第一标段:79.780898万元;第二标段:77.30244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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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双龙路、紫光路人行道方砖及路边石工程、曙光西路、连福街沥青罩面工程施工。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支持节能环保、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企业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详见附件。 3、采购标的需执行的标准 国家相关标准:执行国家相关标准。 行业标准:执行行业相关标准。 地方标准:执行地方相关标准。 其他标准:/。 4、标的要求 质量要求:根据国家及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验收,质量达到合格标准。曙光西路、连福街沥青罩面工程需保持路面两侧路边石顺直,对主路面井盖、雨箅等设施进行调整至与路面齐平,并保持排水畅通无积水点。 安全要求:满足国家相关规范。 技术规格:详见附件。 物理特性:详见附件。 5、项目实施要求 标的数量:详见附件。 工期:第一标段自接到采购人通知之日起40个日历天(供应商可提供更快的工期);第二标段自接到采购人通知之日起7个日历天(供应商可提供更快的工期)。 施工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6、服务要求 服务标准:按国标、部标或行业标准要求执行,按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正式标准。 保修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2年(供应商可报更优惠的保修期)。 服务效率:符合相关要求。 7、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现行规定执行。 8、其他技术及服务要求:详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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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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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8年9月29日起,至2018年10月2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8-10-03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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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烟台市福山区环境卫生管理处 | 地址:烟台市福山区连福街70号 |
联系人:王立鹏 | 联系方式:6361628 |
2.采购代理机构:青岛佳恒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烟台分公司 | 地址:山东烟台芝罘区通世南路71861文化创意产业园区C区7号楼507室 |
联系人:于雯洁 | 联系方式:0535-6713323 |
『需求公示+方案+清单.zi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