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阳县国土资源局房管局移交原房产登记纸质档案数据整合录入不动产统一登记数据库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1、项目名称: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房管局移交原房产登记纸质档案数据整合录入不动产统一登记数据库项目 2、招标控制价:本项目预算控制价为100万元。 《==招标投标法 第十六条 招标公告应当载明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招标项目的性质、数量、实施地点和时间以及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等事项。==来源:十环网==》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项目概述:按照宁阳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行“贴心代办、一次办好”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依据不动产统一登记整合建库相关规范的要求,对房管局移交的原房产登记档案信息进行整理、整合、落宗、落幢、扫描录入不动产统一登记数据库,完善不动产房产登记信息,以支撑宁阳县不动产统一登记系统的运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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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及单项预算安排: 采购内容:按照宁阳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行“贴心代办、一次办好”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依据不动产统一登记整合建库相关规范的要求,对房管局移交的原房产登记档案信息进行整理、整合、落宗、落幢、扫描录入不动产统一登记数据库,完善不动产房产登记信息,以支撑宁阳县不动产统一登记系统的运行。 数量:本项目共分为1个标段,约计档案28524卷。 招标控制价:100万元。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 根据相关规定及招标人要求,对宁阳县房管局移交的原房产登记档案信息进行整理、整合、落宗、落幢、扫描录入不动产统一登记数据库,完善不动产房产登记信息,以支撑宁阳县不动产统一登记系统的运行。 3. 需满足的标准、规范: 符合国家及地方、行业现行的相关最新合格标准。 4. 需满足的质量 、安全、技木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符合国家及地方、行业现行的相关最新合格标准。 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 按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财库〔2011〕181号、鲁财库〔2007〕32号、财库[2014]68号、财库[2017]141号等文件要求执行。 6.项目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6.1实施时间:合同签订后60日内完成并通过验收。 6.2实施地点:根据采购人要求。 7.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服务标准:合格标准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60日内完成并通过验收。 服务效率:按采购人要求,按期完成。 8. 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 售后服务:满足采购人验收及使用要求。 验收标准:由采购人按照国家相关验收标准对成果进行验收,合格率达到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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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根据鲁财采〔2018〕16号《关于印发山东省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的通知》,本项目无须论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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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8年9月27日起,至2018年9月30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8-10-01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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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宁阳县国土资源局 | 地址:宁阳县城西街219号 |
联系人:赵磊 | 联系方式:0538-5390068 |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同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 地址:山东泰安泰山环山77 |
联系人:张忠顺 | 联系方式:0538-6633638 |
『采购需求方案 1.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