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前街道办事处森林防火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1、项目概述:泰前街道范围内的森林防火巡逻。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六条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来源:十环网==》 2、预算情况:本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性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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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及单项预算安排: 1.1采购内容:详见附件采购清单。 1.2预算安排:预算控制价为12万元。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完成泰前街道范围内的森林防火巡逻。 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具体要求详见服务清单。 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详见服务清单。 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财库【2014】68号、财库【2017】141号、鲁财库〔2007〕32号等。 6.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6.1时间:7个月,2018年11月1日至2019年5月31日。 6.2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7. 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7.1服务标准:合格标准。 7.2服务期限:7个月,2018年11月1日至2019年5月31日。 7.3效率:按合同约定执行。 8.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 8.1售后服务:无。 8.2验收标准:合格,符合国家技术规范合格标准。 9.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详见服务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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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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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8年10月1日起,至2018年10月4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8-10-05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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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泰前街道办事处 | 地址:泰安市环山路218号 |
联系人:米亮 | 联系方式:0538-6210462 |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同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 地址:泰安市温泉路与环山路交叉口东500米老营房院内 |
联系人:范承翠 | 联系方式:0538-6638015 |
『2采购需求.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