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智慧执行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采购项目概况: 近年来,“执行难”问题成为困扰法院工作的突出问题之一,已经严重影响我国的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力,有效解决“执行难”,对于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尊严,树立司法权威,构建和谐社会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一条 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来源:十环网==》 我院执行局深入调研、分析执行工作细节和行为,不断探索通过执行手段信息化,构建智慧执行新模式,努力提升执行能力,全力完成“在两到三年内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光荣使命,打造“威海执行”新品牌。 1 综合查控平台建设 “威海智慧执行”的基础之一,是在全国总对总查控基础上,进一步扩展全市法院“点对点”网络查控范围,结合网格化协查、律师调查,采用信息化手段,实现精准化的信息推送,全面提升法院“查人找物”的能力,实现执行查控社会联动大格局。 1.1扩充点对点查控 增加工商信息查询、税务信息查询、公积金信息查询、社保信息查询、海洋渔业查询。 1.2建立网格员协查机制 新建全市网格协查系统,实现精准化的数据推送,充分调动和发挥被执行人所在地的网格员的作用,收集被执行人活动及财产信息并反馈。 1.3律师调查令 积极发挥“律师调查令”作用,以此作为法院执行调查的帮手,解决执行取证、调查的人力问题,新建律师调查模块,收集由律师依据调查令调查后反馈的信息。 2 执行任务精细化管理 为进一步合理配置执行权,提高执行工作效率,彻底解决法院内部“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问题,采用分段集约的模式打破“执行案件由一名法官包干到底”的传统模式,转而实行流水作业的新模式,从而避免重复劳动,节约司法资源,提高执行效率。根据威海全市执行实际情况,建设员额法官的执行任务分派、指挥、监控、裁定管理平台,建设法官助理的执行任务接收、处理、登记、反馈的工作平台(PC端)。 3 执行文书自动生成 为减轻法官工作量并规范化全市的执行文书,清理执行文书模板,作规范化修订;基于新的规范化的格式化的执行文书,实现在系统中一键生成。 4 移动执行APP 深度对接人民法院执行案件流程节点管理系统、点对点网络查控系统、执行案款管理系统等,将执行业务工作流程延伸到移动网络。密切执行工作各环节的联系,提高办案效率,提高执行工作的规范性;拓展法官的办案空间,使执行工作可以随时、随地办理,提升法院执行工作整体工作效率。 3.1执行任务办理 主要包括实现执行任务(如查封、冻结、扣押、财产登记等等)的移动端办理,记载内容包括现场执行情况的照片、视频、文字说明,以及采取的执行措施的法律信息、财产信息,并同步到执行系统数据库。 3.2日常事项办理 主要包括文书审批、变更执行期限审批、我的案件查阅。 3.3送达登记 现场送达的,可用此功能记载送达的现场信息。 4 执行公众号(微执行) 利用“威海法院”微信服务公众号,开发微信小程序,为公众和执行主体提供移动信息服务。 4.1服务执行主体 主要内容包括被执行申报财产、查询我的案件、接收送达并浏览文书,执行宣传、信息公开。 4.2服务律师 提供手机申请律师调查令服务,并提供调查财产登记上传服务。 4.3执行公开和宣传 主要包括执行风险提示、执行指南、失信曝光、悬赏执行公告、拒执案例。提供执行线索移动举报功能。 6 执行大数据分析 通过大数据开展履约能力分析、执转破建议分析、拒执罪证据搜集、典型案例筛查,后期还要建设基于威海市信用中心的数据分析。 7 执行质效评估 为有效落实“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工作目标,充分发挥执行考核在推进执行工作,加强执行监督管理方面的导向作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在2017年10月20日下发“法〔2017〕302号”通知建立科学、客观、透明的法院执行工作质量效率评估指标体系,利用计算机系统对执行流程中的各个环节进行精细化管理,实现对执行工作综合质效的评估,建立执行工作指标体系,为各级人民法院执行决策和监督管理提供完整、详细的参考依据。该系统具备以下功能:(1)以法院、部门及法官为对象(2)支持多指标体系,扩展性强(3)灵活的评估指标配置管理(4)为不同的评估对象提供不同的评估方案(5)提供各评估指标的分析及数据反差校验功能(6)指标多维分析及自定义报表统计(7)支持上级法院评估辖区法院 8 配套设施建设 为支持本项目中应用系统的运行,需要配套相应的数据库服务器、应用服务器、前置服务器等,安全设备需要相应的防火墙、网闸等设施。防火墙可采用原有执行网边界接入防火墙及数据中心防火墙,专网网闸可采用原有执行网接入网闸,互联网区域网闸需要新购。为保障系统安全高可用,建议内网数据库及应用服务器采用云平台虚拟机部署模式,扩展计算及存储资源、扩展虚拟化平台软件许可。 预算安排: 项目预算总价400万元,其中应用软件开发费用310万元,硬件运行支撑平台9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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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详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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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威海市电子政务中心项目专家论证意见:该项目符合最高法院文件要求,符合我市整体工作部署,适应工作实际需求,具有必要性,项目方案合理可行,通过论证。 论证专家:王翥、宋磊、张大勇 电政中心:赵东旭、王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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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8年10月1日起,至2018年10月8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8-10-08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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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 地址: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统一路408号 |
联系人:孙洪斌 | 联系方式:0631-5289776 |
2.采购代理机构:威海市政府采购中心 | 地址:山东威海环翠海滨中路28 |
联系人:王艳 | 联系方式:0631-5315969 |
『智慧执行001.zi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