茌平县环境保护局聊城市节能减排财政政策茌平县环保类典型示范项目绩效评价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聊城市节能减排财政政策茌平县环保类典型示范项目绩效评价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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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聊城市节能减排财政政策茌平县环保类典型示范项目绩效评价项目 数量:1项 ,详见采购清单。 《==招标投标法 第七条 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对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依法查处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来源:十环网==》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菜屯镇政府院内供暖管道改造。 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现行标准 行业标准:现行标准 地方标准:现行标准 其他标准:现行标准 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质量标准合格,达到相关施工规范要求。 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预留份额、评审加分、价格扣除、优先采购、强制采购等) 6.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符合甲方要求 交付或实施地点:茌平县 (甲方指定地点) 7.服务标准:合格 服务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效率:及时响应 8.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执行国家及地方标准规范、采购合同、谈判文件及成交供应商投标文件 9.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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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1、参与论证的评审专家:无。 2、参与论证的供应商:无。 3、参与论证的第三方专业机构: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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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8年10月1日起,至2018年10月4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8-10-05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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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茌平县环境保护局 | 地址:聊城市茌平县新政西路1008号 |
联系人:赵宁宁 | 联系方式:7106817 |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龙融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聊城分公司 | 地址:山东聊城江北水城旅游度假南湖湿地公园内荷苑大厦2楼226号 |
联系人:陈午飞 | 联系方式:185963539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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