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文物保护修复中心山东省可移动文物保存环境监测网络共享平台建设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一、项目说明: 本项目为山东省可移动文物保存环境监测网络共享平台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 项目预算:140万元。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四条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私下接触投标人,不得收受投标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来源:十环网==》 二、项目要求: (一)项目内容 根据《山东省文物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山东省文物保护修复中心拟建立全省可移动文物保存环境监测网络共享平台,实现全省一级博物馆和地市级重要博物馆珍贵文物保存环境实时监测,完善全省环境综合质量监测技术系统,发挥平台质量管理、监测、评估调控干预的高效作用,逐步对全省全部重要博物馆的库房、展厅的温湿度、污染物等进行及时的主动调控,达到预测风险,指导环境调控、有效提高日常养护和藏展维护等技术目标,抑制或延缓文物的物理和化学性质改变和劣化,并形成馆藏文物保存环境监测评估长效机制,进一步整体、全面提高山东地区馆藏珍贵文物的预防性保护工作水平。 山东省可移动文物保存环境监测网络共享平台将起到如下作用: (1)对省内博物馆文物保存环境质量、监测与调控设备运行状态进行全面、实时的管理,及时发现问题,纠正问题,提出指导建议。 (2)汇总和保存省内博物馆文物保存环境监测数据,充分利用区域中心平台的大数据分析能力,挖掘文物保存环境同影响环境的各要素之间的关系,评估环境调控装备的功效和作用,为全省文物保护工作的后续开展提供科学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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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详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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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详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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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8年9月27日起,至2018年9月30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8-09-30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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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山东省文物保护修复中心 | 地址:济南市历下区经十一路12号 |
联系人:李丛 | 联系方式:68609849 |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博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址:山东济南历下山大路228齐鲁软件大厦A座305室 |
联系人:孔祥隆 | 联系方式:18953118889 |
『需求公告-监测平台.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