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法院审判庭科技法庭设备及配套设备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采购一批科技法庭设备及其配套设备。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三条 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中标无效,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来源:十环网==》 本项目预算控制价为35.04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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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采购一批科技法庭设备及其配套设备。 2、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3、质量标准:合格标准。 4、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5、供货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7日内供货并安装完毕。 6、供应商资格要求: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2.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备本次采购货物及相关服务的经营范围及供货能力 3.参与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7、付款方式:本项目无预付款,合同生效后,乙方供货并安装完毕,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95%,剩余5%质保期满一年后一次性无息付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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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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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8年10月1日起,至2018年10月4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8-10-04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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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法院 | 地址:泰安市岱岳区府西街 |
联系人:彭主任 | 联系方式:13165381777 |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宏泽招标拍卖有限公司 | 地址:山东泰安泰山岱宗大街378东岳中学院内 |
联系人:李建刚 | 联系方式:15153836777 |
『需求方案.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