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巨野县大义镇人民政府巨野县大义镇扶贫车间改造建设工程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巨野县大义镇扶贫车间改造建设工程经相关部门批准,拟就该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的方式采购,采购人为巨野县大义镇人民政府,现就本项目采购需求进行公示,公开征询潜在投标人及社会各界的意见。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六条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当提交。==来源:十环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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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项目名称:巨野县大义镇扶贫车间改造建设工程 2、项目编号: JYCG-2018-09-27 3、项目内容:本项目建筑面积约5250㎡,钢架结构。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4、项目预算:约390万元; 5、采购品目代码:20199 其他建筑物施工; 6、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该项目必须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 7、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满足国家相关规定。 8、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 ①、鼓励节能政策: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节能清单中产品。 ②、鼓励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环保产品清单中的产品。 ③、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享受 6%的价格折扣。 9、项目实施时间:根据采购人需求 10、项目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1、需满足的服务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服务标准及采购人要求的标准。 12、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达到现行国家要求的合格标准。 13、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执行所有现行的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规范、规程中的强制性条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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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无论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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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8年9月27日起,至2018年9月30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8-09-30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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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菏泽市巨野县大义镇人民政府 | 地址:巨野县大义镇 |
联系人:朱欣 | 联系方式:0530-8512039 |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华伟招标有限公司 | 地址: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金宇路30百丰大厦3楼 |
联系人:张龙 | 联系方式:13853766788 |
『采购需求公示.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