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庄镇政府环山路东延改造工程房屋拆除及垃圾清运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本项目为泰山区省庄镇环山路东延改造工程房屋拆除及垃圾清运项目,预算金额为78.173627万元。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七条由招标人从国务院有关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提供的专家名册或者招标代理机构的专家库内的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确定;==来源:十环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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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满足环山路东延改造工程房屋拆除及垃圾清运项目采购需求。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按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鲁财库〔2007〕32号、财库[2014]68号、财库[2017]141号等文件要求执行。 2、采购标的需执行的标准 国家相关标准:达到国家相关合格标准要求 行业标准: 达到行业相关合格标准要求 地方标准:符合地方相关要求 其他标准:符合其他合格标准 3、标的要求 质量要求: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 技术规格:合格 物理特性:合格 4、交付要求 标的数量:详见附件 交付或实施时间:15日历天 交付或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服务要求 服务标准:合格标准 服务期限:15日历天 服务效率:按采购人要求,按期完成 6、验收标准:合格标准 7、其他技术及服务要求: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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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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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8年10月8日起,至2018年10月11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8-10-11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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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省庄镇政府 | 地址:泰安市泰山区省庄镇 |
联系人:杨大勇 | 联系方式:0538-8541029 |
2.采购代理机构:青岛国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 地址:山东省泰安市岱岳区开元路东方集团五楼 |
联系人:贾伟卫 | 联系方式:0538-6551383 |
『03需求方案.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