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芜市规划局城中村改造和城市设计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本项目为城中村改造和城市设计采购。 《==招标投标法 第六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招标投标活动不受地区或者部门的限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法限制或者排斥本地区、本系统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投标,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招标投标活动。==来源:十环网==》 为保证城中村、流动人口和城市发展三者之间的关系,将城中村作为独立的社区个体进行研究。莱芜市开展对核心区9个城中村改造进行前期策划和城市设计工作,其中9个村包括庞家岭、孙花园、董花园、东升、东方红、吴花园、孙故事、南北莲河村、冯家林社区。预算情况:已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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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 从实际情况出发,综合考虑当地居民的居住、生活和生产方式,因地制宜,合理布局,充分发挥当地优势,传承文脉,进行功能和结构优化,调整用地布局安排,完善公共服务设施配置。以“开放空间优先论”为设计指导原则,结合周边绿地从环境入手,考虑当地居民的生活和生产习惯,将舒适生活同当地地域文化融入整体环境之中,营造成为集居住、健康、生活为一体的宜居场所。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 按照国家相关政府采购优惠政策执行。 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执行国家标准及相关规定。 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质量要求:严格遵照国家验收标准。 安全要求: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技术要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杜绝安全隐患。 技术规格:遵照国家标准。 物理特性:/ 5.采购标的数量、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标的数量:满足建设单位使用要求。 时间和地点:以甲方通知为准。 6.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服务标准:根据采购文件及甲方要求的内容和服务要求,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 服务期限:以甲方通知为准。 服务效率: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 7.验收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规定质量标准。 8.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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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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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8年10月9日起,至2018年10月12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8-10-13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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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莱芜市规划局 | 地址:莱芜市龙潭东大街001号 |
联系人:刘海霞 | 联系方式:6288856 |
2.采购代理机构:莱芜市众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山东莱芜莱城汶河大道秀水家园6#沿街楼 |
联系人:周超 | 联系方式:13666343063 |
『设计任务书.9个城中村.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