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阴县公安局交通警察肇事处理中队业务用房维修改造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本项目为平阴县公安局交通警察肇事处理中队业务用房维修改造项目。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四条 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来源:十环网==》 项目总预算为87万元,其中A包施工85万元,B包监理2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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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后附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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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论证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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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8年10月9日起,至2018年10月12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8-10-12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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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平阴县公安局 | 地址:济南市平阴县函山路2号 |
联系人:张俊杰 | 联系方式:053185088063 |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颐隆招标有限公司 |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平阴县众城市场南街中段路南 |
联系人:翟秀珍 | 联系方式:15668306569 |
『政府采购项目需求方案.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