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州市国土资源局青州市2018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一批变更后)监理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项目区涉及青州市何官镇北大王村、北牛家村、北小王村、耿家里双村、后演马村、扈家村、黄家里双村、南小王村、邵市村、周家里双村共十个行政村。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条 情节严重的,暂停直至取消招标代理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前款所列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中标无效。==来源:十环网==》 项目区总面积1183.0652公顷,建设规模945.8565公顷,建设高标准农田807.3001公顷(12109.50亩)。总预算996.49万元。含项目区范围内的灌溉与排水工程(含电力部分)、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工程、其他工程及设备购置等。 预算约19.3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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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及单项预算安排: 项目区涉及青州市何官镇北大王村、北牛家村、北小王村、耿家里双村、后演马村、扈家村、黄家里双村、南小王村、邵市村、周家里双村共十个行政村。项目区总面积1183.0652公顷,建设规模945.8565公顷,建设高标准农田807.3001公顷(12109.50亩)。总预算996.49万元。含项目区范围内的灌溉与排水工程(含电力部分)、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工程、其他工程及设备购置等。 2.实现的功能:项目建成后,将大大改善区内自然环境、生活环境,加快农业生产步伐,有力推动区内经济和社会的持续发展。 3.满足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4.满足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5.满足采购政策要求(预留份额、评审加分、价格扣除、优先采购、强制采购等):财库[2011]181 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4】68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鲁财库〔2007〕32 号《山东省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评审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规。 6. 项目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10个月内完成,达到验收标准。 7.满足该项目采购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8.项目采购及验收标准:满足国家有关行业标准要求及采购人相关审批要求。 9.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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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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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8年10月9日起,至2018年10月12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8-10-13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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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青州市国土资源局 | 地址:青州市旗城大街555号城建大厦 |
联系人:黄主任 | 联系方式:3253602 |
2.采购代理机构:汇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山东潍坊奎文虞河路2613盈隆广场9F |
联系人:王晓艳 | 联系方式:18353697799 |
『监理需求方案.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