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芜市莱城区高庄街道办事处2018年度省级美丽乡村示范村创建施工及监理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本项目为莱芜市莱城区高庄街道办事处2018年度省级美丽乡村示范村创建施工及监理项目。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九条 招标人与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的,或者招标人、中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来源:十环网==》 项目资金来源:财政资金。采购预算6344380.80元。 |
|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及单项预算安排:莱芜市莱城区高庄街道办事处2018年度省级美丽乡村示范村创建施工及监理项目,采购预算6344380.80元,其中邵家庄村施工2081140.35元, 响水湾村施工1860470.15元,张家庄村施工2342770.30元。监理采购预算(邵家庄村、 响水湾村、张家庄村)60000.00元。具体内容、数量等详见附件。 2.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通过本项目实施,改善乡村环境,创建美丽乡村。 3.采购标的需执行的标准 国家相关标准:执行国家有关标准。 行业标准:执行有关行业标准。 地方标准:符合相关法律规定。 其他标准:符合相关法律规定。 4.标的要求 质量要求:合格。 安全要求:符合国家有关要求。 技术规格:遵照国家标准,符合规范; 物理特性:符合相关标准。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本项目需落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监狱企业扶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6.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交付或实施时间:在采购人规定时间内完成任务。 交付或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7.服务要求 服务标准:符合招标文件相关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服务期限:以招标文件为准; 服务效率:符合招标文件及相关规定; 8.验收标准:合格,符合国家相关规定质量标准。 9.其他技术及服务要求:详见附件。 |
|
三、论证意见: 见附件。 专家名单:亓剑、李建清、王常勤。 |
|
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8年10月9日起,至2018年10月12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8-10-13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
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莱芜市莱城区高庄街道办事处 | 地址:莱芜市莱城区鄂牛路1号 |
联系人:吴茂涛 | 联系方式:0634-6040155 |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金厦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山东省莱芜市莱城文化北路15 |
联系人:李女士 | 联系方式:0634-6220058 |
『工程量清单、专家论证及需求方案.zi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