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济南市章丘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章丘区城市容貌提升工程采购需求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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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本项目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章丘区城市容貌提升工程,主要内容为:楼顶装饰改造,楼体清洗粉刷,空调、防盗窗、管线整治,街头小品打造,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总投资约78386539.48元。 《==招标投标法 第十九条 国家对招标项目的技术、标准有规定的,招标人应当按照其规定在招标文件中提出相应要求。==来源:十环网==》 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章丘区城市容貌提升工程监理投资约64.28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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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及单项预算安排。 详见附件工程量清单。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 楼顶装饰改造,楼体清洗粉刷,空调、防盗窗、管线整治,街头小品打造; 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 准、规范。 满足国家及相关标准。 4、满足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满足足国家相关标准。 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 1、按国家有关节能环保政策执行,采用综合评分法时,加分幅度: 环保价格分加分幅度:5% 环保技术分加分幅度:5% 节能价格分加分幅度:5%(强制节能产品除外) 节能技术分加分幅度:5%(强制节能产品除外) 采用最低评标价法时,价格扣除幅度: 环保产品价格给予 5%的扣除 节能产品价格给予 5%的扣除(强制节能产品除外) 2、根据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 [2011]300 号)规定执行; 3、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文件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 4、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 5、价格扣除幅度:小型、微型企业产品价格给予6%的扣除;监狱企业产品价格给予 6%的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6%,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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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详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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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8年10月18日起,至2018年10月21日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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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8-10-21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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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项目联系方式 | |
| 1、采购单位:济南市章丘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 地址:章丘区民泰路317号 |
| 联系人:付京龙、蒋盼盼 | 联系方式:81290196 |
|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 地址:山东济南历下区文化西路13A座 |
| 联系人:张勇 | 联系方式:13864096501 |
| 『需求方案、论证意见、清单.zip』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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