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广 热搜: 标签  项目  南宁  需求  山东  采购  标题  政府  民政  城市 

沂水县泉庄镇人民政府2018年10月17日发布沂水县泉庄镇人民政府沂水县泉庄尹家峪田园综合体试点水利设施配套及西郭庄水泥路工程需求公示

   日期:2018-10-18     来源:山东政府采购网    十环网整理   作者:沂水县泉庄镇人民政府     编辑:小魅       浏览:20    
核心提示:五、意见反馈方式: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8-10-21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

《==招标投标法 第四章 开标 第三十四条 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开标地点应当为招标文件中预先确定的地点。==来源:十环网==》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条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设有标底的,应当参考标底。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来源:十环网==》
沂水县泉庄镇人民政府沂水县泉庄尹家峪田园综合体试点水利设施配套及西郭庄水泥路工程采购需求公示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沂水县泉庄尹家峪田园综合体试点水利设施配套及西郭庄水泥路工程,一标段:管沟开挖回填25.54km,预算金额280.57万元;二标段:涵管桥两座,预算金额80.79万元。
《==招标投标法 第十三条 招标代理机构是依法设立、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的社会中介组织。==来源:十环网==》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详见附件
三、论证意见:
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8年10月17日起,至2018年10月20日止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8-10-21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六、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沂水县泉庄镇人民政府 地址:临沂市沂水县泉庄镇崔泉路1号
联系人:张丽 联系方式:0539-2691127
2.采购代理机构:青岛建通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朝阳山路10阳光大厦10楼
联系人:吴海 联系方式:13468143777
『项目清单.pdf』
 
打赏
 
更多>同类需求

推荐图文
推荐需求
点击排行
热门主题:
资讯词库     2019 2018 资讯 国内 化工 塑料 产品 家居 市场 行业 涂料 动态 价格 中国 地板 政策 玻璃 环保 法规 能源 产业 公司 卫浴 国际 智能 建筑 管材 项目 全球
词库分页     [1-2000]    [2001-4000]    [4001-6000]    [6001-8000]    [8001-10000]    [10001-12000]    [12001-14000]    [14001-16000]    [16001-18000]
[18001-20000]    [20001-22000]    [22001-24000]    [24001-260000]    [26001-28000]    [28001-30000]    [30001-32300]
 
网站首页  |  展会合作  |  认可标志  |  登录|注销  |  关于我们  |  常见问题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