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乐县国土资源局昌乐县第三次土地调查项目服务单位招标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调查条例》、《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国发〔2017〕48 号,以下简称《通知》)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山东省第三次土地调查的通知》(鲁政发〔2018〕1号)的要求,开展昌乐县第三次土地调查。 《==招标投标法 第五章 评标 第三十七条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来源:十环网==》 第三次土地调查作为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目的是在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的基础上,全面细化和完善全国土地利用基础数据,国家直接掌握详实准确的全国土地利用现状和土地资源变化情况,进一步完善土地调查、监测和统计制度,实现成果信息化管理与共享,满足生态文明建设、空间规划编制、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宏观调控、自然资源管理体制改革和统一确权登记、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等各项工作的需要。开展第三次土地调查,对贯彻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提升国土资源管理精准化水平,支撑和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等均具有重要意义。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预算593.58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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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详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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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详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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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8年10月17日起,至2018年10月20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8-10-21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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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昌乐县国土资源局 | 地址:昌乐县洪阳街1319号 |
联系人:王瑜 | 联系方式:0536-6231759 |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华标招标有限公司 | 地址:山东省潍坊市东风东街419号 |
联系人:王翠园 | 联系方式:0536-7698867 |
『昌乐县第三次土地调查项目服务单位招标采购需求附件.zi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