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枣庄市山亭区税务局枣庄市山亭区存量房价格评估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根据全市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工作要求,征管区域内所有存量房应至少每2年重新评估一次。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九条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书面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来源:十环网==》 我局于2017年9月委托资产评估公司对全区地税征管范围内存量房进行了一次评估,评估时间虽未超过2年,但由于山亭区房价近一年来涨幅较大,为推进全市存量房评估工作,提高存量房税收管理水平,增加地方财政收入,现需委托熟悉“山东省存量房交易价格评估系统”并能熟练应用该系统的资产评估机构对以上存量房进行全面重新评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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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一、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提高存量房税收管理水平,增加地方财政收入。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执行政府采购政策,给予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监狱企业,节能环保产品政策性加分。 二、采购标的需执行的标准 ??国家相关标准:执行国家强制性标准 ??行业标准:执行行业标准 ??地方标准:执行地方标准 ??其他标准:详见需求报告 三、标的要求 质量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安全要求:?达到安全合格标准 ??技术规格:?技术规格详见需求报告 ??物理特性:?无 四、交付要求 ??标的数量:?详见需求报告 交付或实施时间:按业主要求。 ??实施地点:?枣庄市山亭区。 五、服务要求 ??服务标准: ?按行业及国家标准 ??服务期限:?执行国家标准 ??服务效率:?1小时响应 六、验收标准:?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其他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 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七、其他技术及服务要求:详见需求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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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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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8年10月18日起,至2018年10月21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8-10-21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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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枣庄市山亭区税务局 | 地址:枣庄市山亭区北京路 |
联系人:王主任 | 联系方式:18263252099 |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盛鲁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山东枣庄高新光明西路305 |
联系人:赵先生 | 联系方式:06328556666 |
『需求方案.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