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周村区正阳路小学淄博周村正阳路小学西校区(丝绸路小学)体育场基础、塑胶地面工程监理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1、项目实施的背景及基本情况: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主要实现教学工作的功能需求,实现教学的交互性、多样性,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满足教学需要。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八条 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来源:十环网==》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节能、环保产品优惠政策、小微企业优惠政策、监狱企业优惠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优惠政策。 本项目为淄博周村正阳路小学西校区(丝绸路小学)体育场基础工程、塑胶地面工程监理,主要采购内容包含沥青地面、塑胶跑道、草坪等。 2、预算安排:15000.00元。 3、监理工作内容:清单范围内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及缺陷期责任期内全过程监理;具体工作内容为工程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安全、合同、信息管理等全部事项的监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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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有效证件;(注:已办理上述“三证合一”的单位提供《营业执照》)。 2、《市政公用工程监理资质》乙级及以上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证书》; 3、拟派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拟派项目总监不得同时担任3个以上工程的项目总监,且不得跨设区城市兼任。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若同时担任多个工程的项目总监,须提供工程建设单位出具的同意担任其他工程项目总监的证明。总监代表只能担任一个在建项目的监理职责。; 4、提供无行贿犯罪声明函(与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合并,并单独说明)及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的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 5、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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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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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8年10月17日起,至2018年10月20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8-10-21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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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淄博市周村区正阳路小学 | 地址:淄博市周村区长行后街2号 |
联系人:王先海 | 联系方式:0533-7875197 |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普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山东淄博张店北京路与华光路路口南100米华侨大厦3001 |
联系人:孙振波 | 联系方式:0533-3163009 15253302771 |
『需求公示—监理(丝绸路小学).docx』 |